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横跨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经济区,共计19个省、市、自治区。滔滔长江腾蛟龙,巍巍群山威虎雄。
为推动诗歌繁荣与复兴,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学氛围,展示当代青年的创作佳绩,鼓励他们为了诗歌艺术而不懈努力。我们特举办第一届“长江诗歌奖”。
本届“长江诗歌奖“将邀请当代著名诗人、学者,以及部分优秀青年代表进行评审。本次“长江诗歌奖”采用三审制度,在复审阶段增设“长江诗歌奖入围奖”,力求全方位、多角度地选拔出优秀青年诗人。
征稿对象
第一届“长江诗歌奖”面向全体高校在读生、诗歌爱好者。
征稿时间
2023年4月1日上午9时——2023年11月4日上午9时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长江大学社团联合会(武)
承办单位:
长江国学社
长江诗社
来稿要求
1.参评诗歌作品仅限汉语新诗。
2.参评者提供的诗作限在10首以内。
3.本次大赛仅自荐电子来稿。
4.来稿采用“一个Word附件”形式,即多篇诗作和个人信息统合在一个Word文档内作为附件寄送。
5.来稿word文档最开始段落处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6.请参赛者将作品发送至:changjiangshishe@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参评第一届‘长江诗歌奖’”字样。
评选流程
评选过程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参赛作品将经过初选、复选等环节打分按得分多少为序公布50名“长江诗歌奖入围奖”,而后再从“入围奖”中进行终选公布10名“长江诗歌奖”。颁奖典礼将在长江大学武汉校区举行,日期将另行通知。
其他事项
1.活动进展
“长江诗歌奖”的最新动态,将在“长江诗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2.联系方式:
李瀚霖 17675606759
朱 欢18327264544
3.长江诗歌奖答疑QQ群:
85820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