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天津市鲁藜研究会编辑、胡元祥先生主编的天津双年度诗歌选本——《天津诗歌双年选(2022-2023)》开始征稿。
一、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二、征稿范围:
凡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不分年龄均可投稿:
1、天津籍诗人;
2、在天津生活3年以上的外省市作者(在天津有固定住所);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于国内外公开发行报刊、以及有影响的读本、内刊、民刊发表的天津籍(目前生活或学习工作在天津)作者的作品进行遴选,并接受自荐性投稿;
4、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于国内外公开发行报刊、以及有影响的读本、内刊、民刊发表的天津籍(目前生活或学习工作在天津)作者的作品,由编委会委托专人收集、整理。
三、征稿要求:
1、2022年至2023年间创作、发表的现代汉语新诗5首以内(非2022年、2023年发表或创作的作品不予接受),总行数不超过150行;
2、在每首作品后面请注明原发刊期(例1:原载于《解放军报》2022年11月20日“长征副刊”;例2:原载于《诗潮》2023年第5期);
3、要求所选的诗歌应为不同报刊发表;
四、投稿方式:
1、请用电子邮件附件方式投稿,主题写明:投稿《双年选》(×××的诗);
2、请附100字内作者简介,内容须注明民族、出生年份,以及详细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手机号码,以便入选后邮寄样书。
3、来稿只接受电子稿,word文档形式,正文一律用宋体字,标题用三号字加粗,正文用五号字,作者自行校对后提交。请将所有诗作及简介放在一个文档里,用附件形式投稿。
4、投稿邮箱:by1969@163.com (联系人 胡庆军);欢迎天津各个诗社和文学组织统一推荐稿件。
五、特别声明
1、《天津诗歌双年选》不收取入选者任何费用,入选者赠样书2册。
2、凡投稿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天津市鲁藜研究会
《天津诗歌双年选》编委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