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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荐读|陈亚平:《欧阳江河诗学第七讲》


  导读:欧阳江河的元诗立场,首先是通过去表明一种无人规定性,去表明一种不承担反思性,去表明一种不可能性超越的可能性。
作者简介

陈亚平,内空间意识哲学奠基人。
  学术论著《内空间意识哲学导论》《文学过程学体系》等。主编《中国学者新世纪学术前沿理论选集》。
  美学-哲学-诗学代表性学术文论,发表于大学专业性学术辑刊:
  1,四川大学《符号学论坛》哲学文论:《意识的居间现象》
  2,四川外国语学院《认知诗学》诗学文论:《后现代诗性空间》
  3,西南大学《中外诗歌研究》美学文论:《美学与诗,超越限制的临界点》
  2015年受邀于美国过程哲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联合主办美国克莱蒙特研究生大学(Claremont Graduate University)“世界过程哲学论坛”。参会论文《过程诗学哲学论》。

 
《鸠摩罗什》的“元诗”
 
  什么是元诗,不是每个人都知道。我觉得,这完全没有现成的答案。这与我们根本不去反思它的问题相关。我的意思是:元诗从深层来讲,并不能在通常的意义上,做出对诗歌方法的规定。例如,我们不能用史蒂文斯、里尔克、马拉美的方法说什么是元诗,特别是在面对实事本身的那一刻,更值得这样思索,什么才是称得上元诗的东西。只有这样,我们才具备把握这个关键的可能性。这其实等于在说,元诗似乎独独在一个自有其有无的样式中发生。谁说不呢?因为它不光是把握了诗歌直指核心的更深本质,还把握了如何区分这个本质本身。 
  比如,元诗如何比一般意义相关的诗,也许更有可能,更有本质作用地处在某某东西的本真中。一句话:元诗比一般意义相关的诗,原不过是让它来把握某某东西最先的一种性质,这种先有之中,包含了对前导性的某种有所生成、有所现出的本己的把握。人人都清楚看到,在方法中,尤其在理解某种方法的可能性中,我们在问元诗是什么,已经是在对非元诗这一维,表明了先行超越中展开出来的机缘。正因如此,我对元诗的提法是:元诗从来不包括它自己在诗之外的任何样式的在场,它的本质只在于,在诗之外生成一种没有自我的在着的构造者。哲学领会的生成,总是通过本身不是生成者的方式发生的,这恰恰意味着生成的非现成性本身,是成其为所以成的先天条件。这样一来,元诗问题就绝不仅仅指德拉·波特说的“言诗之诗指向自身”这种唯一的理解方式。反过来,元诗需要更多无规定性的不同方式的理解。比如,需要更多先天性处境中的可能性,才能得到充分的把握。
  比起史蒂文斯、里尔克、马拉美,只有在荷尔德林“既不需武器/也不要诡计/持久/直至神之缺失有助”那里,也许才能得到什么是元诗所期待的把握方向,但这绝不等于说,对元诗最高领域的可预见性,就只限制在荷尔德林这一点。举例来说,按哲学思维的指引,我不可能在诗学层面,用诗的方法理解什么是元诗的本质,用元诗的想法理解什么是诗。换句话说,元诗只是自己在生成中不断为自己准备的某个未显者,因此,它既可能是作为一个不有而有,也可能是作为一个有而不有的某某东西。
  所以,我就其本质看,元诗绝不会使自己变成有,相反,它只会使自己更加成为一个无,在这个无中,来把握它那个有的因缘。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元诗只有在它的生成中让自己获得自性本身,才是可能的,它本身就让一个形而上的自性层次成为一种可能。它到处呈现而又无一处现出,它总是没有被什么揭示,但揭示着思想方式的本真状态,它总是没有被自己领悟,但领悟了领悟自身的那种可能。元诗总像要在一个什么由来当中,变成正在生成着的尚未实现的东西一样, 来确定这个“将是”,好让自己在“将不是”的关联中得到不断的把握。这就形成这样的情况:1.元诗关键性的内涵,就是我说的那种在其预先不可制作的“元化”过程,因为元化过程中的当前,总是可能预存未来。2.元诗只是一个生成的承载点,而不是一个完全生成者,属于一个缺席的范围,它同一种不可能又有同等的相关性,它超出了自己的现时出场。 
  探讨元诗问题,也许属于诗人,把握最本己的超越的一种可能性。但是,对欧阳江河来说,元诗不仅仅是诗学意义通常把握的“言诗之诗”,也不是荷尔德林通常理解的超验言说。正如语言言说之处就是极限之处,语言规则的范围之外,还应该存在一种绝对预先不可制作出来的变式。所以,欧阳江河的元诗立场,首先是通过去表明一种无人规定性,去表明一种不承担反思性,去表明一种不可能性超越的可能性。从元诗历史说,我发现,元诗问题几乎是保持在“反思”的诗之诗这个马拉美意义上的领会,比如,马拉美定位的元诗目标,在史蒂文斯的领会中得到迂回的重复。
  实际上,我觉得,理解总是要变化的理解,因为理解总是有自我目的方向、有不同一的自行发挥处。举例来说,只要欧阳江河的元诗观,还没有被前人提出过,那么,欧阳江河对元诗问题改变的思考视野,我们最好不要去僵化地看待。 
  到底什么才是欧阳江河的元诗立场呢?这里,我们注意一下欧阳江河对元诗问题引导出来的形而上思考——他说:1.“诗歌的这种言说,也包括沉默。我经常感觉到,写作不仅仅是不停地写,一定也包含了不写、不可写、不可说。至少就我个人来讲,如果不用‘元诗’立场写作,人类的写作就只是肤浅的修辞游戏,那是美文写作、自我安慰或自我哀伤。而写作不仅仅是修辞,也不仅仅指向美文,写作还包含了更深的呈现,更深的聆听”。2.“‘元诗’不是一个题材,是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3.“‘元诗’立场存在于每一个瞬间,不是只有写诗的时候才考虑‘元诗’。‘元诗’写作不是哪一个阶段的问题,而是贯穿日常”。 
  我首先说明,欧阳江河是在较中肯的意义上,通过自恰而自否的方式,为元诗立场创拓了另一种完全崭新的理解点之一:“写作不仅仅是不停地写,一定也包含了不写、不可写”。 
  什么是“不写、不可写”呢?严格讲,这个观点,正好是欧阳江河着对诗学的超离。德拉·波特“言诗之诗指向自身”的提法,不等于,就是对元诗唯一方式的理解。我的想法是:谁,在通常的理解之上另有理解,谁,就在解构着可理解本身的更多可理解。
欧阳江河既然能说出 “不可写”,那就是“有可写”。为什么呢?因为“不可写”,是欧阳江河本身在着、本身想着的情况下,那个“不可写”。这个“不可写”一定是指“不可写”的不可能性那个“不可写”。这个“不可写”当然就仅仅是,一个不可能性上的反常可能性那个“不可写”而已,并不是绝对的一点“不写”。这就有了反常可能性的一层。这个,非常有价值。因为这样一来,维特根斯坦没有表达完的,就必然会被提升成另一个东西。  
  就元诗本身的潜实现性来说,我觉得,元诗是以本己的不可能性的反常可能性,超越着有限的矛盾律,元诗这种不可能性的反常可能性,首先,解构了现实性的“可言”和“非言”预设出来的僵化逻辑。所以,我们要去生成、去现出的“有言”,必然会是“无言”的“有言”。 
  欧阳江河说的“不可写”恰恰是因为写的本身,存在着:写一种不可能性的反常可能性——这种思考本身所决定的。大的方面说,是考虑到,实现的实在性和必然的实现性,这二者的对立。小的方面说,不可能性的或可能、将可能、意外可能,是对元诗内涵,最智慧的把握。你看啊,握住了不可能,是先于所有可能已经开始的将可能和或可能。因为“不可写”等于是不可能写的一种反常可能,这正是我们把握不可能性的可能性。
  为什么我说欧阳江河“不可写”的意思,也包括,写一种不可能性呢?他这个诗学讲起来,无形中,就有了哲学上的进入点。但不是孔颖达《周易正义》讲的“先道而后形”那一层。因为,值得元诗去写的方式,恰恰就是,以不可能性的某个或可能的方式,对我们的写,做出:忘言的、假言的、代言的、纯粹主体意向构造的,那种将可能的不可能性。为什么“不可写”有这个不可能性呢? 
  在我看来:
  1.不可能性,从现实实在性和必然实现性相同一的那面看,这个不可能性,是包含了现实性和必然性外在现成的可能性的。因为一切空洞、抽象的不可能性,既是可能的现实性,又不是不可能的现实性。所以,在僵化的逻辑边界之外,不可能性的边界,也可以包含自己超越不了的或能性、将能性、不正常可能性。同样,反过来说,或能性也可以包含自己超越不了的不可能性。 
  2.哪里有超越不了的不可能性,哪里也就有解构这个超越不了的可能性。这样一来,解构,对多种以上的不可能性内部来说,就是多种以上的或能性和将能性。不可能性,从来不意味一种或能性和将能性的毁灭,只是换了个位置。 
  3.不可能性的或能性、将能性、反常可能性、拓展可能性、未知可能性……,在主观无境性的自由中,可以不依赖任何逻辑线索,让自己延宕的踪迹之链,不停地建立另一个新的。
 
  除了欧阳江河“不可写”这个不可能性的这一层,“不可写”的意思还有一层,可以用哲学这层来衡量。举个例说,欧阳江河用“不可写”的不可能性的那一层,本身就是,在追求,某种另外的“非写”的可能性那一层何之所以成。这样一来,“非写”的可能性,就因为“可写”的不可能性,而得到实现。反过来,“可写”的不可能性,就因为“非写”的可能性,而得到实现。所以我说,这种非写的可能性,比可写的不可能性,更能够超越那种,固有的、静态的、规定的那个写的独一性。于是,写的中心,反而成了断裂的边缘,非写的边缘,反倒成为非限制的中心。 
  这样一来,在欧阳江河“不可写”的界限中,那个“非写”的不可能性,就先天性必然地,反而涵着另一种“可写”的反常可能性,这个源自本性的因缘。这就等于是,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那个道理。孔子这个“言”怎样来了解呢?我说到底,不外乎通过诗,来证悟“言”所能、所不能的边界,懂得“言”的不可言性,究竟是怎么回事。可见,孔子像海德格尔一样,在“言”这个体性上,达到了智的无相之性。就是说,主观智慧的思考,不一定都有对象。主观也可以把主管自己,当一个对象理解。所以,孔子这个“言”,不是侧重诗的言,而是借助诗,来颖脱一般言语的那个止境——那个反常可能性的言。这个“言”,正好是欧阳江河“不可写”涵着的那一个“非言”的境域。 
  你看啊,欧阳江河说“不可写”的那个“非言”,除了语言的止境处,不可写,恰恰也言出了“非言”本身有一个不能不言的,反常言的可言,涵在里面。也许我们,只有在 “不可写”的境界中,才能完全了悟,那个“写”和“言”的不可能性边界,那个真正意义上的可能性到底在哪里 。欧阳江河说的“不可写”,完全是从不可能性之中,生成出来的一种反常可能性,这样一来,“不可写”就有了元诗多义理解的那一层。“不可写”的“非言”,这个反常可能性的言,恰恰就被反常可能性之所以成的不可能性,孕育成了一种真正原发生性的、原给定性的可能性。这等于是达到了,在无可能性中而见可能性,在无言说中而有言说——这一层。这完全可以理解成,是欧阳江河“不可写”方式,对元诗那个非唯一、非规定的创造性理解方式。 
  所以,欧阳江河长诗《鸠摩罗什》第三章《舌舍利塔》写到: 

  “造在中观世界的物质基础”
 
  第四章《阿丽蓝寺》: 

  “耳语者,腹语者,
  皆听不见原听。”

 
  第六章《伽蓝寺》: 

  “佛坐地听天,试着将大自在
  坐进聋和哑的小处
 
  而自身
  依然是至小和极少”

 
  诗句“中观世界”、“听不见原听”、“大自在”这些思想本身的“不可写”境界,恰恰是用非诗性语言的形而上一层,贯通了诗性语言“世界的物质”、“耳语者,腹语者”那个形而下的一层。孟子“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的说法,就非常具有这种从上到下的不二贯通性。这样一来,欧阳江河诗句“中观世界”、“听不见原听”、“大自在”,这些思想本身的“不可写”境界,其实就给我们表现出了,只取其意,不拘其言的另一种“可写”境界。这就是真的和正的借助一种“不可写”方式,来显出另一种“可写”方式。这个也可以讲成是,不执两边地随顺一个写的机缘,来设立另一种假写、代写、暂写,而实写一种虚的可写。“不可写”和另一种“可写”之间,对一种显示的自性,没有绝对固定的界限。关键是,“不可写”的“另一种可写”,可以对元诗的决定性含义,增加一种新的理解点。 
  比如,《鸠摩罗什》诗句,通过 “中观世界”、 “大自在”这种非诗性语言,完全表达出了思想本身的一种技术自性。我说的这个“思想技术语”,是内在于思想的一种自性技术,它本身有看不见的不可代替性。所以,它能通过一个主观的技术转化,把客观的东西还原成可经验的。如果没有这个主观的技术转化,客观的东西再客观,也不能感知。正因为思想的技术性,本身带有一种“不可写”的反常可能性那个反常诗性,恰恰才可以让这个“不可写”,转而成为另一种“可写”的诗性的东西。 
  例如,欧阳江河长诗《鸠摩罗什》第七章《卧佛寺》写到:

  “佛的古代起因,因无佛
  而被知者和行者合身抵达”

 
  第八章《蓝毗尼园》: 

  “是无佛和非佛的显身:
       佛之大隐” 

 
  第九章《阿竭耶末帝》:
 
  “似有一股原觉力,
  卡在宇宙齿轮的转动中枢
  与磨损之中。但暗中挺起的,
  究竟是什么?究竟何物,
  将太阳身上那直挺挺的物质性,
  那擎天柱,那不朽的速朽之先” 


  第十章《五重寺》:

  “佛之不可见,
  来自佛的充分显现”
 
 
  第十二章《灵岩寺》:

  “是我之不是,非我之所非” 
 
  第二十一章《宏藏寺》:

  “译者
  是个匿名,而译文所及的原文,
  是难言和不可说,是一种
  在母语里也需要重新翻译
  的异文”
 
 
  诗句“佛的古代起因/因无佛/而被知者和行者合身抵达”,就有中国哲学的“理气”、“终始、有无”、“知之可能与限度”的那一层,涵在里面。这类诗句,在诗学上,是找不到根据的。《宏藏寺》诗中这种“不可写”的另一种意言、悟言的代现出来“可写”,只能从中国哲学的知性上,找思辨的根据。 
  所以,你看啊,长诗《鸠摩罗什》用诗的形上化,从佛学史,来内贯其中国哲学那个形而上系统的纵脉。这种写法,称得上创绝性的。这个在中国,开了长诗“不可写”的另一种“可写”的头,很了不起。因为欧阳江河说的“不可写”,也有“道”(玄)的那种不可得的“不可写”那一层,涵在里面。但是,“道”,又是从可得的形而下,从同而出的那个形而上的东西。所以说,“道”的“不可写”应该是从可得的形而下,神遇了那个,从同而出的形而上的“可写”。这个,在庄子“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意思哪里,就表现为“道”和“技”不二。如果在王弼“忘言”和“得意”的意思哪里,就表现成“言”和“意”不二。这种超言而取意的“道”,就等于,形下寓于形上、“不可写”寓于“可写”,其实就是觉的不执二端。海德格尔的“存在”(我说成“去生成”)形而上学,就很切近中国的形上之道。事实上,欧阳江河《鸠摩罗什》第二十一章《宏藏寺》诗句,就在表达这个道理:

  “译者
  是个匿名,而译文所及的原文,
  是难言和不可说,是一种
  在母语里也需要重新翻译
  的异文”


  如果按史蒂文斯、里尔克、马拉美“元诗”本体论形而上学那一维,根本就会与《宏藏寺》诗句表达的这个道理,完全交错开。这就是差别。因为《宏藏寺》诗里面,一点没有参照史蒂文斯、里尔克、马拉美的影子。也就是说,《鸠摩罗什》诗里面的“不可写”的另一种“可写”,不在史蒂文斯、里尔克、马拉美的元诗系统内。 
  例如,我们读《鸠摩罗什》第十八章《苏巴什寺》诗句:
  “佛经浩瀚,其最小添言,
  也是冗言,
  一人之身会多出了两个人。
  除非鸠摩罗什
  预先已是另一人,
  再变作此人所不是的那人。”

 
  诗中,写的这种佛的“无可言”境界和“他者”境界的证悟,让我想起法藏说“师子生时,是妄法随缘,故曰无生”那个一切随缘的理境。那么,诗中写这种佛的“无可言”,是不是也要?随同一个缘境上,得来的理呢?因为法藏本人,就处在随缘的得理之本身中。那么问,如果没有人“预先已是另一人”,那还有没有,“此人所不是的那人”的随缘之得理呢?所以我讲,《苏巴什寺》诗句表达出,佛“无可言”,就是把“不可写”变成一个种子,可以生长出,另一种意言、灵犀言、心语的“可写”。这样一来,“无可言”和另一种“可言”,就似二不二,二而不执。所以,诗句写出:“预先已是另一人/再变作此人所不是的那人”。 
  这样一来,欧阳江河说的“不可写”,等于成了,一种自持意义性的元写,它恰恰可以,被另一种反常可能性所代现的悟言、意言,翻译成另一种“可写”的诗言。这就是说,“不可写”的自持意义性,本身就反常地,可能成另一种“可写”的元的起点。所以,“不可写”的自持意义性,才能被“可写”翻译成一个自我根据之写。比如,《鸠摩罗什》第十就章《敦煌残纸》写到:
  “千岁佛经若非汉译,
  便无太初的、被颠倒的原文。”

 
  从诗句我看到,“不可写”的元写,是有意义性的,它绝不能离开“可写”而自我独立,“不可写”只是“可写”有待解译的、有待缘起的“不可写”。所以,这之间的关系是:“可写”是对“不可写”的翻译,“不可写”是对“可写”的元意义给予。从反常可能性来看,“可写”说不定,也是另一种“被颠倒的原文”那个“不可写”。这就好比,可说的,并没有可说,不可说的,也没有不可说。
 
2024年6月27日——7月11日
责任编辑: 西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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