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不少诗歌界人士都在不断探讨中国古今诗歌创作问题,特别是该如何对待格律诗问题,有共识,有争议,都很好,说明还有不少人在关心诗歌问题,诗歌的生命还在延续着。
就格律诗创作问题,有些个人体会,写出来供大家参阅。
首先声明一下,本人不想争论,因为只是自己个人的想法,不一定对,更不敢对他人有任何的影响。再者,自己近古稀之年了,很多想法已经固化,也难以甚至是不想改变了。
我是与格律诗是有过勾连的,而且至今还在不断“仿写”。从读初二开始学写,那时候真的不知天高地厚,写的每句七字或五字、一首八行,或者是每句七字或五字、一首四行,就冠以什么七律、五律、七绝、五绝,按照一个词牌的字数、句数写,就冠以什么词牌。真实胆大包天!恢复高考后进入大学,有机会找书本自学了,竟然吓出了一身冷汗:原来,格律诗是这么回事!原来,格律诗是那么难写的啊!从此之后,一直到今天,我只能用现代汉语“仿写”格律诗和宋词,却再也不敢冠以什么“律”“绝”和词牌了。
中国的格律诗(包括宋词)是中华传统文化优秀中最优秀者,也是世界文学的一朵奇葩。世界一些国家也有“格律诗”之类的文体,我自己并没有专门去涉猎,更缺乏研究,但我相信,基于汉语言和汉文字的独特性,加上古代文人们千百年的锻造和锤炼,中国的格律诗,一定是世界上艺术要求最为严格、最为完美的一种诗歌文体。这是中国文化最为宝贵的优秀遗产之一,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瑰宝。
然而,随着时空的推移,沧海桑田,社会语言和语言社会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诗歌社会也同样日新月异,现代人要学习、掌握古代格律诗的写作,困难大大,问题多多。但无论如何,格律诗这个优秀文体却必须保护、继承、延续,甚至需要弘扬和发展。
怎么办?
出路可能在两条。
第一,将格律诗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实行制度化保护、继承和发展。建议:一是在中学阶段,或者更早一些,在学校开展格律诗基本知识的学习。凡高中毕业生,都必须了解和掌握格律诗的基本知识,鼓励和支持有兴趣者学习写作,进入大学或社会后有志趣者可以自学升级。二是鼓励和支持有兴趣、有专长的人士认真研究格律诗并自我写作,这些人是保护和延续典型的格律诗写作的“薪火”,是传承人。这些人的格律诗写作,在艺术表现形式上可能已经毫无“创新”的任务,唯一的责任和使命,就是“守正”。因为就形式来说,中国格律诗的写作,古人已经做得炉火纯青,甚至可以说已经是空前绝后。另外,建议如果是拿出来社会上交流的格律诗,遣词造句不要太深奥难懂,引经据典也不要太多、太偏僻,否则人家就看不懂,看不懂就没有效果了。当然,写出来仅仅是你自己欣赏,或者小圈子内分享,则另当别论。多年以前,曾经有一个写格律诗十分了得的诗人,在一次会议上印发了他的一首格律诗,大家感觉诗歌确实写得非常棒,但总共八句、五十六个字,读下来我却查了三次字典,却依然没有怎样弄清全诗的意思。好尴尬!这种诗歌,当然是允许存在的,也是需要的,但真的只适合于小圈子内交流为好。
第二,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人学习和模仿古代格律诗的艺术手法,但不必拘泥其中太多的规矩,而且是运用现代汉语来写。当然,这种作品,就不要冠以什么“律诗”“绝诗”,或者什么词牌了。本人姑且将这种诗歌称为“现代古典诗”。此外,我建议现代自由诗多多研究、学习、借鉴和利用中国古代格律诗的一些艺术手法,这样做,个人认为是会大有好处的。目前中国现代自由诗的写作,对比古代格律诗,优势是自由,不足是太自由了,自由得都不像诗歌了。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讲,格律诗的优点是形式要求严格,但不足是要求太苛刻了,因此才有了后来新文化运动的诗歌革命问题。
以上这两个方面,应该是相向不悖的,而且应该是互为彰显、互为促进,甚至是要互相尊重、互相融和的。
本人认为,就诗歌文本和形式来说,中国诗歌今后的发展情势,可能是这么一种情况:第一类是古体诗歌,包括诗经体、古风体、乐府体、格律体、宋词体、元曲体等;第二类是现代古典诗歌;第三类是现代自由体,这里面又包括能够吸收古代诗词,包括格律诗一些艺术风格和形式的现代自由体诗歌,以及完全西方化的现代自由诗。而应该大力鼓励支持,甚至是积极推广、广泛普及的主流诗体,应该是第三类的前者,即能够吸收古代诗词,包括格律诗一些艺术风格和形式的现代自由体诗歌,也就是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自由体诗歌。这应该是中国现代诗歌最有前途、最有生命力的必然方向。
2024年9月2日于中山灵感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