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作的缘起
这是一篇既像诗歌理论又不完全是诗歌理论,既像诗歌批评又不完全是诗歌批评,既像诗歌史又不完全是诗歌史的文章。之所以这样,最早我是准备就杨锦、林涛编选的《中国当代公安诗歌选(1992-2011)》(杨锦,林涛:《中国当代公安诗选(1992-2011)》)做一个批评,“诗的公共场域与心灵场域”的题目都拟好了,可一研究,发现关于公安诗歌的理论几乎是空白,批评找到了几篇,如果按照蒂博代将批评分为职业的批评(也叫教授的批评或学院批评)、自发的批评和大师的批评(蒂博代:《六说文学批评》),已有这些也只能算作自发的批评,在我国或称大众的批评,即便是对颇有成就的警察诗人侯马的访谈(石杨:《侯马:从警生涯使诗歌更真实更理性》),也未提及这一诗歌的特质,甚至一篇《创作出切合公安气质的优秀诗歌》(武 :创作出切合公安气质的优秀诗歌)的文章里也根本找不出什么是“公安气质”。因此,我决定在批评之前对这一诗歌的有关概念进行厘定,同时进行简单的史的梳理,于是就成了这篇不伦不类的文章。
二、符号资本与文化资本构建的文学场域
与许多文学流派在文学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不同的是,警察诗歌似乎一开始不是从一批文本中抽象出的一般概念,且一开始也并没有相近的风格与相同的诗歌主张,而是符号资本与文化资本及习性构建的诗歌场域。
1、警察诗歌的命名。布迪厄认为,要使自己成为文坛上的统治者,最好的办法之一莫过于对文学进行重新命名。本文之所以称警察诗歌而不称公安诗歌,并非完全为了制造一种新的文学景观,使之成为文坛的基本现实,以此来谋求社会认同,而是由于诗歌的倾向决定。一是警察与公安的英文都是police,尽管其所指在国内基本相同,但警察的能指偏向人,公安(公共安全)的能指偏向事,公安诗歌更多指“事之诗” ,警察诗歌更多指“人之诗”。当然,“事”在“人”为,二者是分不开的,只是倾向有所不同。二是命名活动是一种排他的活动,意味着对自己文化资本的一种建构,并以此来确证自己的合法化地位。在知网用“公安+诗歌”进行搜索,结果4412条,属于警察诗歌的不到10条,其他皆为明代后期出现的一个文学流派公安派诗歌,其中博士硕士论文1693篇。“每个定义都试图以最有利于自己的利益的方式来强加以场的边界,或者说,——这其实是一回事——为了证明自己的既定存在为合法,强加以场的真正具有成员资格的条件的最佳定义。” (布迪厄:《实践与反思》)。尽管如此,笔者认为,警察诗歌仍然是以心灵表达为基础的,但也不排除“集体功利”,这就是因为警察职业的特殊性,需要进行专门的心理疏导,而诗歌是最佳的心理疏导工具,因此,用公文的语言表达,就是“非常重视诗歌在警营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于是有了依附于行政权力的诗歌组织,因为“话语并不具有统治功能,它只产生一种交往权力,并不取代管理权力,只是对其施加影响”(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而一些诗歌写作者由于受到权力场游戏规则的约束,便通过谋求将符号资本转化为文化资本来获取更多的政治资本。从文化资本的效益发挥看,警察的心灵空间与公共空间同构越好,效益越高。因此,本文定义于,警察诗歌是警察符号资本与文化资本构建的文学场域。它是对警察群体、个人及警察事件的诗性抒写。
2、警察诗歌的军旅基因与形成。部分学者认为,我国警察及其职务最早可追朔到距今2500年前的西周时期。孔子在鲁国担任大司寇一职,就相当于现在的公安部部长,孔子是名副其实的诗人,我们不可能牵强附会地将《诗经》算作最早的警察诗歌。提到警察诗歌自然使人想到军旅诗歌,这不仅仅是因为二者“家庭性相似”,而是他们有着血缘联系。这里笔者无意去纠缠我国军警之间的渊源关系,而是要比对出诗歌中的DNA。洪芳认为:“当代军旅诗歌的独特形态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独特的生存态势;第二,独特的话语转型轨迹;第三,以‘英雄主义’为核心母题的写作;第四,崇高美的凸显与张扬;第五,渐进式的文体演进。”(洪芳:《中国当代军旅诗歌论》)。洪芳同时指出,“英雄主义是中国当代军旅诗歌区别于其他形态诗歌最重要的价值诉求,也是军旅诗歌中被继承得最彻底和最完善的因素”,“崇高美是中国当代军旅诗歌区别于其他形态诗歌最主要的美学特征”。那么,在既有的警察诗歌里,英雄主义写作、崇高美的形态“区别”了吗?没有。可是为什么大家都不提及呢,显然,或许为了门户的需要有意视而不见,或许对警察诗歌的特质缺乏研究,因而不够自信。这些都似乎可以从以下表述中找到答案:
公安诗歌总体上讲,与至今仍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新诗的发展是不同步的(林涛:《浅谈公安诗歌的困境及语言创新》)。人民公安报记者周兴通在《公安题材小说、诗歌创作60年巡礼》中这样表述公安诗歌的创作:“与公安题材小说创作的现状相比,诗歌创作这块相对比较薄弱”,“尽管如此,公安诗坛还涌现出了一批诗人。杜元明列举出了谢先云、杨锦等作者。”“近年来驰骋于公安诗坛的诗人还有潘万堤、曹宇翔、林涛、赵黎平、苏小凯等。还须特别提及的是,全国著名诗人张志民、顾工和柯蓝,张志民、顾工是建国后公安诗的拓荒者,新时期又有力作发表,如张志民的《我们的宝剑》,顾工的《你走出大墙以后》《婚礼,将在狱中进行》,柯蓝的《永恒的雕像———歌颂公安战士》。”(周兴通:《历经曲折走向繁荣——公安题材小说、诗歌创作60年巡礼》)。尽管如此,用客观的目光审视,从建国以来至文化大革命结束,基本没有公安诗歌的概念,极少数公安诗歌作为“偶发现象”,在应付公安宣传使命的同时,被湮没在社会题材的诗歌大潮中。
公安诗歌的发韧期,应该算在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主要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而公安诗人们创作公安诗歌的自觉时期,则已经到了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中后期,主要得益于《巡礼》文中诸诗人的大力推动,但从整体上看,还显得较为稚嫩。1992年出版的《中国当代公安诗选》,可以算是前一阶段公安诗歌创作的全面展示和总结。而该时期中国诗坛主流创作已经结束了声势浩大的朦胧诗运动,以1986年《诗歌报》和《深圳青年报》联合举办的“中国现代诗群体大展”为标志,坚定地迈向了先锋诗歌的阵营(林涛:《浅谈公安诗歌的困境及语言创新》)。
我们姑且将这样的抽象概括算作自发的批评,也不去论证“公安诗歌与中国新诗不同步”是不是假问题,先看其中的张志民、顾工、柯蓝等老诗人,他们均系军旅诗人或出身军旅,曹宇翔更是新诗潮以来活跃的军旅诗人,创作主体的军旅基因显而易见。其次从文学流派形成看,警察诗歌应该是有其明确的文学主张和组织形式的集合体,有协会,有章程,但这只有文学集团的意义,并非自觉的文学流派。再从文本看,还是可以寻找到相同或相近的诗歌伦理与审美理想,只是这些多为军旅诗歌所遗传的“英雄主义写作及崇高美的形态”。
“英雄主义是中国当代军旅诗歌区别于其他形态诗歌最重要的价值诉求。它既与军人职业、军旅生活相生相伴,也成为军人的职业精神。”
“人民伦理的大抒情是中国当代军旅诗歌区别于其他形态诗歌最根本的抒情伦理。作为一种特殊题材的诗歌样式,当代军旅诗歌与其他形态诗歌一起暗合和记录了中国社会波谲云涌的政治变迁和激荡剧烈的经济转型,但是与中国当代诗歌整体上呈现出的在不断反叛中更迭历史的演变轨迹不同的是,中国当代军旅诗歌虽然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会呈现出特定的艺术风貌,然而其在6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却始终拥有一种超常稳定的抒情伦理。”(洪芳:《中国当代军旅诗歌论》)
如果有人将以上军旅诗歌的前缀“军旅”二字换成“警察”二字,似乎没有什么区别,这是警察诗歌既要认的基因,今后又要区别的于它的形态所在,因为警察诗歌毕竟不是军旅诗歌。有的批评家认为这在新诗潮面前显得滞后,这些诗也不合笔者的趣味,但从世界文学史的视角观察,当我们那些所谓与国际接轨的诗歌被别人“合并同类项”合并以后,这种形态反而成了中国诗歌史的特点。当然,本文无意一昧弘扬它,而是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些,因为文学的“陌生化”要求我们区别它。
倒是下列表达契合我前面的表达:
公安诗歌的蓬勃发展即我理解的成长期,应以全国公安文联成立为发端,以全国公安文联网站为主阵地,团结和集聚了全国公安系统一大批优秀诗人,并激发和带动了公安诗歌在百万公安民警中的推广和普及。由全国公安文联举办的“难忘2008”全国公安民警诗歌散文大赛,收到的诗歌、散文达9000多篇(首),基层作者的创作热情令人吃惊。2009年,重庆市公安局举办“庆祝建国、重庆解放、建局六十周年民警原创诗歌比赛”,征集作品550多首,担任大赛评委的著名诗人梁平在获奖作品集的序言中说:“这是在全国范围内鲜见的一个特殊群体共同谱写的诗篇,一部雄浑的交响,一部波澜壮阔的大合唱。”
目前,全国公安文联网站论坛中的现代诗歌版块,每天的发贴量都在100贴以上,一些带有争鸣性质的贴子已经触及至诗歌的本质,一批极具潜力的公安诗人正在破壳而出。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诗坛会迎来他们高吭嘹亮的歌唱(林涛:《浅谈公安诗歌的困境及语言创新》)。
显然,这种以“公安文联成立为发端”是依附于行政权力的诗歌组织的,谋求将符号资本转化为文化资本的场域形成,接着便有了这一诗歌的至少是量的繁荣。如果用韦勒克的“甜美”(dulce)+“有用”(utile)来评判这些海量的诗歌,明显的特点是,由于过分注重了“有用”,或者片面理解了“有用”, 导致“甜美”不够。如果非要说“不同步”,个人认为,其中的一些诗人、一些诗歌既没有赶上“民间立场”“口语化”“下半身”“娱乐至死”的潮流,也没有误入虚假、无聊、委琐、粗鄙的歧途,只是多数诗歌距离“自觉”较远,这不仅仅依赖一批文本,还需要理论的成熟。
3、警察诗歌是对警察群体及个人的抒写。文学是“人学”,警察诗歌是对警察群体及个人的抒写,警察的职业行为、思想、性格、情感,警察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警察与社会关系,警察与自然的关系,整个场域都是诗写的主要内容。
人与诗的关系,既是诗学的永恒话题,也是诗写的永恒话题。诗要写人,就是要关注警察个人,关注警察的历史变化及其丰富性和复杂性。作为警察诗歌不能回避警察的职务情态,积极的、阳光的职业心态和英雄情怀。诗写的对象,诗写的题材,也都是人,警察诗歌首先是要帮助警察了解自己,提高其自信心,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发现警察自己的好品质,在心灵中激发起羞耻、愤怒、勇气,竭力使人们变为强有力的、高尚的、并且使人们能够用美的神圣的精神鼓舞自己的生活。
警察诗歌既抒写警察个人,也抒写警察群体,众所周知,没有脱离警察个体的群体,也没有脱离警察群体的个体,若干个个体的人构成了人类的社会。警察的服务对象既是个人,也是群体及群体化的社会生活。人是深具社会性的,社会生活也就成了活动的第三客体。于是写作活动一开始就在要“为自己”的同时也要“为社会”。孔子说,诗的功能,是兴观群怨,在警察诗歌里,兴是警察个人,观群怨既指警察群体,也指社会群体。
中国传统诗歌不单抒写人,还要教育人,美化人。从历史上看,文学是使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文学的功能不仅是要写人,还要改造人,使人变得更高尚更优美。警察队伍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一方面,诗的教化功能使之成为忠诚之师、正义之师、威武之师、善战之师;另一方面,由于警察职业的危险性与工作压力,他们“充满劳绩,但仍诗意地”巡逻在“这片大地上”,诗歌可以帮助他们抵抗现实中的某些压力,笔者认为,这也是警察诗歌的根本功能所在。也就是说,警察诗歌不仅仅是为了教化警察或产生几个警察诗人,而是为了警察能够“诗意地从警”。
4、警察诗歌是对警察事件的抒写。警察事件自然是警察诗歌抒写的对象。我们通常说“讲好警察故事”,对小说而言,侦探小说是最具特点的,也最能讲好“警察故事”。对诗歌而言,却要通过一连串戏剧化场景的线性呈现来“讲述”一个“警察故事”,因为诗歌是由一个个意象构成的空间,可诗人在把这些空间意象编织起来的时候却要分出时间上的先后(闫建华:《试论诗歌的空间叙事》),所以,诗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看作是时间艺术,随着弗兰克认为,现代诗歌作为空间艺术的一个主要依据是它削弱了语言的内在连续性,采用空间并置而非时间承续的形式来处理诗歌元素(弗兰克:《现代小说中的空间形式》)。警察诗歌在诗意诉求上旨在传达极具警察个性的情感状态、生命体验与存在顿悟的诗作。或者展现和揭示警察生活某个时间和空间场景,诗意地传达作为创作主体的警察的生命体验、内在理解以及对事件、场景进行深度开掘。
诗歌的“叙事”不同与小说,首先,诗人已经不再局限和满足于仅仅把感受到或捕捉到的生活场景展现出来,而是在这种诗意的展现过程中,嵌入了自身的感情、经验与诗思巧妙地熔铸在语词和文本结构之中。其次,在“叙事”中,通过对事物或事件中具象的鞭辟入里的细节挖掘,抵达其内部逼近其真相。其三是在“叙事”中,意象、反讽、隐喻与象征以珠片状的形式,呈现在诗歌文本结构之种。
5、警察诗歌的主客体关系。主体与场域的作用构成文化资本。在文学理论中,“文学主体性”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创作中,在对象与作家的关系上,主体与客体的位置常常被互换。刘再复还将文学主体分为三部分,一是对象主体,即人物形象,二是创作主体,即作家,三是接受主体,即读者(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本文无意纠缠其间,而是对警察诗人与警察诗歌的关系进行厘清。从目前既有的一些自发的批评可以发现,从创作主体看,将从事警察职业的诗人称为警察诗人;从创作客体看,将与警察题材有关的诗歌称为警察诗歌。
写作主客体之间的这些关系,其实也是哲学上主客体之间基本关系的必然反映。任何事物,无非我与物、我与你、阴与阳,任何事物,都各不同,都可互为对照;但任何事物也都异中有同,此即所谓我与物同,我与你同,阴与阳同也;同时任何事物,都存在着双向的建构,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即我中有物物中有我,即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是也;当然任何事物要联系都得通过一定的方式与媒介。王国维说:“诗人对于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与“警察诗人”紧密相连并且容易相互混淆的概念是“警营诗歌创作者”,尽管警察诗歌拥有广泛的不同类型的创作者,但是“警察诗人”作为一个特定的概念有其自身所独特和明确的内涵界定,警察诗人是指其一生主要诗歌创作集中于警察题材领域或者其主要诗歌成就由所创作的警察诗歌来体现和承担的一类诗人。
狭义的警察诗人指写出优秀警察诗歌的诗人,警察诗歌如果可以成立的话,它涉及到的第一个问题便是诗歌与职业的关系。事实上,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诗人,农民工人医生司机教师厨师,如此等等。换句话说,如果有警察诗歌,就可以有农民诗歌、工人诗歌、医生诗歌、司机诗歌、教师诗歌、厨师诗歌,如此等等。当然,身为警察的诗人写出的未必都是警察诗歌,有的诗人可能还会刻意回避或尽力超越自身的职业属性。但那些有从警经历的人至少是警察诗歌重要的创作主体。
广义的警察诗人,包括身为警察,写出其他优秀诗歌的诗人。此并非牵强,因为它们之间也必然会形成一种对象性的观照,即发生“认识——反映”关系(写作主体认识写作客体,写作客体反映写作主体),因为只要是具备写作主体资格的人,都会同时具备独立清醒的自我意识,能够和写作客体即写作对象之间发生“认识——反映”活动。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无不具有情景交融、物我不分、心物同型的特点,身在警营,自然打下生活的印迹,其主体意象也可能是诗歌不可或缺的中心意象,也是诗歌叙事的着眼点,也有一些诗歌只提供主体意象,缺省情境意象。警察诗歌主体具有多样性,他既可以是警察,也可以是其他流派的诗人,其客体的界定应该具有警察特质。
在这样一种物化的时代,警察诗歌能否成为伟大的诗歌,主要是要靠诗歌创作主体的境界来衡量。是否具有一种关怀人类,关怀人类的现状,关怀人类的未来的境界,是否能够深入警察诗歌主体与客体的喜怒哀乐的全部复杂性,这就往往要看是否有比较高的境界。
三、警察诗歌的特质
在警察诗歌场域里,消费的是符号资本,这种消费不是它的物质性,而是它的差异性。警察诗歌之所以是警察诗歌,必有其区别于其他诗歌形态的特别品质或个性,这种品质或个性既包括诗歌独特的DNA,也包括诗歌不同的虹膜和指纹,一首优秀的诗歌不一定是警察诗歌。从事警察职业的人写出的诗歌也不一定是警察诗歌,诗歌中即使有N个“警察”字眼,也不一定是警察诗歌。诗歌“入警”不是哪级政治部可以批准的,而是场域内部话语权力的规范。结合已有的文本进行分析,至少具备以下五种特征之一才称得上警察诗歌。
1、公平正义的群体想象。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公认的崇高理想境界,警察打击违法犯罪是主职,警察精神注定就是一种弘扬公平正义的精神。作为集中反映警察生活的诗歌,也使公平正义成为创作主体的“集体无意识”。作为公平正义维护者和倡导者的这一特定社会角色,给警察诗歌更深层面追求人类社会理想境界想象的空间,同时也赋予了警察诗歌现代法治要素和特质,由此提升警察诗歌的社会意义和艺术水准。李尚朝的《可以这样想象》正是这种群体想象的表达。诗人用灵动的语言、明亮的色彩想象“在月光下”“剪除杂草,让鲜花中的露水/滴下来,再次/滴下来”。让人感受到爱的温暖:
我拐进一条胡同
迎面的孩子跑过来
他说:叔叔
夜晚和白天一样明亮
夜晚和教室一样安全
这是诗人心灵过漏后纯洁的想象。然而,现实与想象总是有着距离。侯马用简约的口语,叙述了一个少年时代的记忆,一个少年蒙昧中下意识的而又近乎荒诞的往事《伪证》:
我在农村念小学的时候
班里有一个很脏很丑的同学
有一天我情不自禁
用两手狠狠地掐住了她的脸蛋
她毫不示弱
用长长的黑指甲
也掐住了我的脸蛋
疼痛难忍
最后我俩同时放手
各自脸上布满血痕
老师向几个她信赖的学生
(就是几个长得好功课好的女生)
调查此事
她们一致作证:我是后动的手
噢,我的童蒙女友:小玉、翠香和蓝蓝
虽然语言平易,却用勇敢的张力挖掘出了深埋在自己头脑中特异而残忍的“潜意识”,心灵深处揪出的这种“恶”,它让人的内心愧疚而警醒,诱导读者刻骨铭心地想象、呼唤和恪守公平正义。
武靖东对于一个众所周知的案件深入地思考:“法律总是来迟/它更多的功能好像只是料理后事”,“在大地的一个角落 我们/活着/我们完全能够/把微小的光或热/分给对方一些/看哪/春天——把多少琐碎的矛盾/合成了温暖的整体……”(武靖东:《被马加爵杀害的龚博的家……》)。法律上的公平是基本的正义,但在道德和理性上的理解和支援,矛盾纠纷的法前调剂和化解,让人们看到的是更多的温暖与和谐,诗人想象公平正义的芳香带给人们更多的希望。
2、罪与罚的诗性表达。罪与罚,通常被理解为因果。什么样的行为导致什么样的结果,这是规律,人不可能控制。罪,是违背客观规律的行为,罚是客观规律对这种行为的回报。从逻辑上分析,罪与罚也是公平正义的表现,之所以突出这一特点,因为侦探小说是公安文学区别其他文学形态的显著特征,对于警察诗歌固然其特征不如小说明显,然而,对这一过程“在场”的诗性表达也是区别其他诗歌形态的显著特征。任桂秋“以一棵树的姿势/观望一个山坡的吉祥”写的是苹果,指向却是令苹果平安无恙的警察。
摘苹果的人走出家门
惟见叶子如鸟啼流淌在风中
惟见幸福的苹果
快乐奔入青草的筐中
罪与罚,都已微不足道了。
摘苹果的时候啊——原本不必叩问
谁是令苹果
平安无恙的人
——(任桂秋《摘苹果的时候》)
诗歌情景交融,既有幸福的苹果的想象,又有罪与罚的诗性表达。
当然,罪和罚,既包括人性定义的违法,也包括自然规律对人的行为的回报。现实中不是每个人遵守他们共同的契约,总有人破坏着秩序和环境。杨锦把目光投上草原深处,“每一天,都有不幸的羔羊/被送上屠宰的灶台”:
异乡人载歌载舞
我看见羊圈里的羊
眼里都含着泪……
——(杨锦《羊的泪》)
诗的感觉是想象的、向心理的深层渗透的。与其说是羊含着泪水,不如说是诗人含着泪水,这种悲悯,既是难得的普世精神,也是诗歌的精神,如果人类在“载歌载舞”中丧失这种精神将要受到大自然的惩罚。
侯马在表现 “没有道义可以审判不羁的灵魂/甚至良知也对不住自由的追求”的同时,对自身进行反省,在那个近乎荒诞的年代,“小柿子让我觉得/我有权利这么打人”以至“多年来我忘不了这一幕/忘不了小柿子/我三十年没见他了/那事过去不久/我就回城读书了/粉碎四人帮的时候/还在舞台上假装拉小提琴”。诗人运用戏剧的手法,再现了那个年代的我,既有内心的自责,又有对那个充满暴戾之气的年代的“我”的审判
上初中时
我回村里见过小柿子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了
他在田里干农活
见到我
竟然羞涩地笑了
诗人没有止于冤仇的化解,在那个城里人比乡里人优越的年代,人一出生就分了等级,“我能这样欺压他/绝非一己之力”。同时将目光投向当下:
现在,有时也麻木不仁地
助纣为虐
这种表达是有力度也是有难度的,既需要诗人的良知和清醒,还需要表达的勇气,尽管全诗没有“警察”二字,却具备典型的警察诗歌气质。
3、警察岗位价值的诗性呈现。对一种职业而言,从业人员的价值判断、职业荣誉感和归宿感是这一职业是否兴旺的标志。警察岗位价值的呈现自然是警察诗歌的特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社会秩序占有相当重要的比例。如果说和谐社会是参天大树,人民警察就是深入土地的根,两者紧密相连。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要求,从宏观方面看,警察岗位在新的时期,赋予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历史使命。警察诗歌在描述警察这一群体时,不可回避这一重大主题。严肃的主题可以通过政治教化的途径,但诗性的表达,更集中,更形象,更深刻,更赋有感染力。邬跃武是这样叙述《刑警的黑夜》:
“睁大着眼睛/认真勘验现场/寻找蛛丝马迹/试图给来去匆匆的迷案/找到出路”,“不能不承认/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最能沉淀纷繁的杂乱和假象”。侦查破案是公安机关的主业,刑事警察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警察群的内涵,社会秩序的社会意义与警察岗位价值在打击犯罪维护正常社会秩序行为中得到了高度统一。在臧书国的《巡警》中,那“清晰熟悉的街巷”感到“夜幕的赞誉”和“晨光的褒奖”这正是岗位价值的体现。警察诗歌中,警察诗人写警察,最难能可贵,也最真切感人。警察的职业荣誉不仅仅是一身耀眼醒目的警服,警察的世界折射着大众的切身利益,寄托着普渡众生和舍生取义的英雄情绪。杨角的“老民警”“胸前的奖章 早已/星子般照亮你人生的夜空/而今你退到光芒后面/平静得像一名孩童”无论是语言还是意象都单纯而又动人,意味深长:
从正义与邪恶的喧嚣中退出来
和几件洗得泛白的旧警服
恪守一种宁静
你酡红面庞
把生与死的呼啸 演绎成
一次次不经意的微笑
太多的生死沉浮
悲欢离合
留下钢铁的冷峻
和水一样的从容
从警是一种过程,不论是在岗位上,还是退下来的老民警,都诗意而从容地生存。诗人洪辉用强烈是对比叙述一位租房住的警察的生存状态,一边是“楼群正在轰隆隆地拔节” 、“钢琴声与麻将声/在楼群间和谐地流淌”,一边是:
一间低矮的小房
夜半时分总有一位少妇
伴着静静的灯光
等待那串熟悉的声音
躁杂中不失安静,贫寒中不失温馨,诗人没有泛泛的抒情,也没有赞美“无私奉献”,更没有呼喊要“从优待警”,而是内敛地通过生活来表现人生的价值,让人酸楚和感动。
李爽“裸露出锋利的钢的味道”的特警,素月绚“指挥,所有的生命都朝着/光的方向”的交警,戴存伟在“语言是伸向生命的绳子”的现场,“万物皆在生长/犯罪也走在春天的路上”的便衣等,都诗性地呈现出警察的岗位价值。
4、警察个人生命的神秘体验。警察在依法履职中具备的职业道德准则,具有鲜明而广泛的大众性,以及行为的表率性,也寄托着广大人们期盼的超人般的英雄情结,折射出警察这一群体强烈的职业荣誉感。但警察个体意义上仍然是社会人的角色。英雄的期盼和普通社会人之间的两难差距,往往成为社会和舆论的焦点,无疑给警察诗歌的提供了戏剧冲突般艺术体认的空间。
目前警察诗歌较多徘徊在狭窄化、功利化的浅薄感知,但也有不少诗人把主体的生活经验变成一种意义模式来加以验证的希望。从警察诗歌主体而言,笔者倾向于警察更能写好警察诗歌。因为警察是警察诗人特有的现实,尽管普通人通过小说影视作品也可以了解警察的生活,但那是间接的,经过处理的,漫不经心的。说到底,警察生活对普通人终究是外在的,陌生的,甚至是神秘的。
诗人胡 深入生命内部,他在《莲心》的内核“觉”到“不再试图转过身,自己看清自己的脸”,同时从“跟我的心相通” 的莲心中“悟”出“一种苦”:
携我陷于无底的底里
以为入底便是遭灭顶之毁
而不求重生,何以有毁灭
毁灭和重生,其实也是生命底里的两面
生,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现
死,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等待
生死归一
因为无定,因为无常
所以,不生喜极的乐,不生恨到极点的怨愤
生来没有什么庆幸的
死后亦不必心怀伤悲
显然,诗人对庸俗化描写保持警惕,也没有停滞在情感层面,而是开始了生命终极意义的形而上思考。诗句犹如一道闪电划破原野,让读者感到诗人的精神富有,即便是面对死亡,也感到温暖,同时使生命具有活力与朝气。
陈仁凯重在“诗意地从警”。如前所述,警察诗歌不仅仅是为了宣传或教化警察,而是能够让“充满劳绩”的警察心灵安静。诗人用平直朴素的语言叙述“警察诗人万里平”的“快乐与苦难”:
许多时候
万里平在诗中骑着车
背后是他与我素不相识的
妻子。我幸福的嫂子
万里平遭遇红灯。遭遇雨
遭遇与他擦身而过的
拾荒者。建筑工人或者
一些别的面孔
他都会想起妻子就坐在
他的背后。支持着他继续前行
经济拮据但是精神富有,生活简朴但是情感温馨。“警察诗人江城”则“常常坐在城市的/某个角落:一座他至爱的/派出所里/接听电话。调解纠纷。与朋友聊天/甚至把值班当成午夜的乐趣”。警察诗歌的这种个人生命体验,是其他许多群体无法感受的,即使去掉警察二字,也是典型的警察诗歌。
邓诗鸿面对一辆逆行的破旧的“一身铁锈/车把也歪歪扭扭,那小小的车厢/满载着旧酒瓶、易拉罐、破塑料”的三轮车,同事建议要将三轮车扣下,“我阻止了他。至今/我没有给同事一个合理的解释”因为:
我只是在心中默默地告诉自己
时至今日,能够为多收几个旧酒瓶、易拉罐
破塑料和废纸屑而沾沾自喜
如今又有几人
诗人在对弱者的同情与职业的执法之间纠结并做出了选择,这种选择是诗人的选择,笔者看来,诗人应该是正直与善良的人,情感常常战胜理性。当然,这种选择是有代价的,如果加上“一辆货车,迎面驶来/鲜血,模糊了我的眼晴”,这样或许更是警察诗歌,但这也就不是邓诗鸿个人的生命体验了。
5、警察心灵的多元抒写。警察首先是人,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同时,也认为人的类特征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警察社会化过程中,同样要经历一个自然人在社会关系中自我认知、自我规范、自我完善,最终实现心灵的 变和升华。前面所述,警察诗歌不同于公安诗歌,其最大的差异就在于对警察这一群体心灵的探索和艺术的表达。警察职业、职责的独特性,又注定这种探索的价值所在。在一定意义上,这种多元的抒写的探索和实践成就了警察诗歌的艺术价值 。
许正敏的《心灵书》通过诗人的心灵感应,运用质朴的意象在天人之间进行对话,看上去在“悟空”,实际上在“悟实”:
生活,因此安静下来,你内心的
卑微,隐忍,疼痛——荒凉着,孤独着
你已走过金黄的盛年,细碎的光闪烁
风越来越紧,仿佛要将这尘世收走
这是刚入警的年轻人无法接近的意象。教人想起曹操的“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尽管我们整个生命中都在对抗时间,但谁都离不开死亡与遗憾。重要的是我们怎么去看待,既不能天天在形而上的虚幻中叹息,也不能常常在形而下的混沌中迷失。
你一个人在秋阳下谛听天籁,飘动满头白发
群山比想象中还瘦,拖着最后的烟尘来见你
舌头下的睡眠在加深,河流舒缓宁静
透着优雅,而冰山是一座教堂
在远方矗立,它是世界的一只巨眼
也是你的前世,知晓所有已知事物的命运
一刹那,落日烧红了天际
彤红的圆盘,沉沉地坠下去
一直沉到你的心底,钟声撞击
雀鸟四散,你用整个一生都没有找回它们
或许有人质疑这首优秀的诗歌是不是警察诗歌,这里我要提醒读者的是,诗人或许并非要写什么警察诗歌,但诗人的“无意识”中透露出了“症候”,一开始就在寻找天地万物的主宰力量,是什么在维持这种“秩序”,这个或者这些警察在哪里。这也许是最隐晦的警察诗歌了,或者叫“疑似警察诗歌”、“非典警察诗歌”。
写给父母的诗最能反映一个诗人的心灵与表现力。即使再矫情的诗人,都会带着真挚的情感来写,因此,读这类诗,像欣赏同题诗歌大赛,根据个人的评判,冠军属于诗人老刀,他用白描的口语叙述父亲万伟明与母亲周利华。由于探亲假很少,加之“那只剩下一棵枣树的山冲/ 离广州不止是8小时火车/ 再加一段需要摸黑行走的路”直到医生检查出了什么,才回去:
我呆呆地望着,榕树就走动起来
穿一双只能当拖鞋的解放鞋
一步一步发出节奏单一的啪啪声
父亲穿过他一直都看不起
摆在稻田旁的两桌麻将,
他径直来到他的菜地
放下嘴部闪着白光的锄头,
一个黑点
在辣椒树中浮动,
把山沟里的孤独连成一片
……
父亲的肩膀上
散落着一层白白的头屑
我伸出手,拍落的不仅有禾毛子
还有广州的疼痛
诗人的这种疼痛发自心底,教人既感动又撼动。母亲周利华的形象则更加丰满,更加细腻,更有生活气息。读者也可以从文本推断诗人对母亲更有感情。
母亲知道我回来了
总是脚上挂泥三步并成两步赶回家中
她说今天有意多下了一把米
早上煮饭的时候灶膛里的火就发出了笑声
又衰老了一些的母亲
柚子一样笑着
她的白发上别着一小块金色的泥浆
这是许多在外地工作的人回到老家母亲“标准”的形象,但这样写到诗歌中的却不多见,特别是生气、借钱的叙述,其力量远远胜过简单的抒情。
母亲说她不管了
她要去广州和她的大儿子一起过日子
万里涛心里明白 母亲是在生他媳妇的气
当火车票放到母亲手上
她的脸黑了下来,母亲一声不吭走出柴门
在菜园转了一个圈用手背摸了摸白菜梆子
径直来到一棵橘子树前
撒上一把谷子,她久久站在鸡和鸭的中间
万里涛连夜赶到山外去退车票
母亲才肯回到屋里
……
亲友找到万里涛要借1000块钱
万里涛确实没有
第二天母亲硬是将积累了59年的私房钱
以万里涛的名义送到了易树得手上
这就是家里却连煤也舍不得烧,煮饭用的一直是油茶树的叶子的母亲。以至诗人“看母亲做饭我总是不断擦眼睛”,因为“母亲的泪已被熏干/她清贫的脸上/除了几星烟尘溢满了幸福的笑容”这样的句子,除了情感的投入,神秘的体验,更有诗人的诗写训练。徐明刚寻找脱下警服的父亲那暖暖的目光,冷凝落在父亲节里“太阳露出一颗乳牙”回忆“八分钱的奶油雪糕的欢乐”,沈志彬对“住进了/我小时候躲过猫猫的松坡地”的母亲表达了“子欲养而母不在”的痛苦,刘庆凯的父亲“走在农谚的身后/听布谷声声”,葛峡峰抒写了“自我出生,就是一个动词”的母亲,邓醒群因为失去母亲,“十年,我的日子在思念中度过/老家的大门没有你依偎而望的目光/也失去昔日的光泽/生日的那天再也吃不到你的红鸡蛋/心里空荡荡。”陈景程在《与爱有关》中对母亲的爱爱得清醒,这可能与年龄有关,尽管诗人极力将读者拉回儿时,但显然这种接受训诫的表白是诗人人生经验的反思,与其说是“母亲,我答应你”,不如说是“母亲,我明白了”:
母亲,我答应你,从此不再写
忧伤的文字。我把那个理想的梦
好好侍弄,让它发芽,长出叶子
我悉心地整理好我的爬满紫藤的屋子
整理好种满玫瑰的院落,让白雪公主
和七个小矮人长期居住。我为我的
院落里的每一株树浇水,施肥
让这些树一年四季都有花有果
当笔者的思绪随着这些文字愉快地流动回来的时候,立即产生一个问题,这是警察诗歌吗。是不是要将“万里涛”写成“警察万里涛”,是不是要将“公休假很少”写成“要破的案子很多”就成了警察诗歌了呢。反之,岂不是所有优秀的诗歌都成了警察诗歌?这确实是有待探讨的问题,如果将这些诗歌排除在警察诗歌之外,显然是一种缺失,但如果没有区别也就无所谓警察诗歌,因此,笔者定位于警察心灵的多元抒写,这里的“警察”既是创作主体,也指创作客体。
四、警察诗歌意象建构的隐喻系统
前面论述警察诗歌特质更多的是从“外部”进行研究,“内部”研究更为复杂,这里仅在已有文本中选择隐喻系统进行研究,因为文化资本具有极强的“隐蔽”性。
在警察诗歌文本结构之中,隐喻被全面运用,其诗学作用和功能就是使诗歌的读者更容易理解它的主旨,产生共鸣,同时使诗歌的色彩更丰富,感官性更强。诗歌传达出连贯的画面和图景,使诗人要表达的情感和心理冲突全面地渲染于篇章之中。隐喻包括明喻、转喻、提喻、类比、象征、拟人等。诗歌中参与了隐喻元素后,其指示性效果和感官效应将更加明显。廖美珍指出,隐喻基本是“比较理论”、“替代理论”和“互动理论”推演和嬗变。所谓“比较论”就是喻体和本体有相似之处,比喻的意义就在于那一组在语境中被确定的相似点。“替代论”就是在生成隐喻的时候,喻体被用来替代本体,本体是真正的内涵,喻体用来使语言更具吸引力。“互动论”把本体和喻体看作相关的常识系统。在比喻中,与喻体相关的一些常识性构项被应用到本体上,从而改变本体的常识系统(廖美珍:《隐喻语篇组织功能研究——标题与正文之间的组织关系》)。
1、刀与剑的工具隐喻。警察作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实践主体,只有与当下法治化建设环境场域相结合,才能构成警察文化资本。从传统文化来看,较多习惯用刀隐喻执法,其含义主要看刀握谁手。如古代砍头示众砍的刀斧手手中那把刀,代表着执行者对被制裁者的工具。如果刀在行凶者手中便习惯称之为凶器,这倒与枪一样往往把警察推向风口浪尖,并常常在生死之间做出勇与怯的选择。同时又较多习惯用剑隐喻正义,剑之所指代表正义方向和权力象征。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器的一个主体,用刀与剑作为警察诗歌隐喻工具,在逻辑上,在象征上,较好的区别了其他类别诗歌。吴明泉在《那只倒下的高跟鞋》里“在刀刃刺向她胸膛的那一瞬/托起她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