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王立世,中国作协会员、《名作欣赏》学术顾问。诗歌代表作《夹缝》被《世界诗人》推选为2015“中国好诗榜”二十首之一,入选高三语文试题。诗歌入选100多部选本。
因为风的缘故
洛夫
昨日我沿着河,
漫步到,
芦苇弯腰喝水的地方。
顺便请烟囱,
在天空为我写一封长长的信,
潦是潦草了些。
而我的心意,
则明亮如你窗前的烛光,
稍有暧昧之处,
势所难免,
因为风的缘故。
此信你能否看懂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
你务必在雏菊尚未全部凋零之前,
赶快发怒,或者发笑。
赶快从箱子里找出我那件薄衫子,
赶快对镜梳你那又黑又柔的妩媚,
然后以整生的爱,
点燃一盏灯。
我是火,
随时可能熄灭,
因为风的缘故。
洛夫与张默、痖弦共同创办了《创世纪》,成为中国现代诗歌的标志性刊物。他的代表作有长诗《漂木》和短诗《边界望乡》《因为风的缘故》等。这首诗是洛夫写得最自然的一首诗,他将传统与现代融于一起。继承传统,但又不拘泥传统。学习西方,但又不崇洋媚外。他是传统诗歌现代化、西方诗学本土化最完美的实践者。因早年诗歌采用超现实的表现手法,具有魔幻色彩,被誉为“诗魔”。
这首诗是洛夫81岁生日前夕写给太太陈琼芳的一首情诗,暮年但不见一点暮气。开始写“昨日我沿着河,/漫步到,/芦苇弯腰喝水的地方”。节奏舒缓,心情散漫。本来是风吹弯了芦苇,却说芦苇为了喝水才弯腰,拟人手法增添了生活情趣。“顺便请烟囱,/在天空为我写一封长长的信”。“顺便”好像漫不经心,体现出一种自然和从容。诗人的浪漫天性没有因年老而消退,把烟囱想成巨笔,在浩瀚的天空上给太太写信,表面的潦草反衬出内心的明亮,让人联想到爱是多么温暖和自由。“潦草”难免造成“暧昧”,“暧昧”可能造成看不懂,看不懂会影响心情。诗人说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雏菊尚未全部凋零之前”赶快展现你生命的妩媚,去点燃爱之灯。“务必”二字说明时间刻不容缓,为什么这么急呢?“我是火,/随时可能熄灭,/因为风的缘故”。因为风随时可能把生命之火吹灭。如果不抓紧时间,生命就会留下许多遗憾。风隐喻自然,“因为风的缘故”连题目一共重复了三次,强调风的不可抗拒之力和人在自然面前的脆弱。火隐喻生命,在诗人看来,生命就是要像火一样燃烧,但最终会被风吹灭,因而要格外珍惜。灯隐喻爱情,爱情就是生命的灯盏,需要用全部的爱去点燃。生命熄灭,爱情自然也就消逝。这三个意象存在内在的联系,交错于一体,形成紧凑而严密的结构。这首诗节奏感强,由慢到快,情感逐步升温,有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与叶芝《当我老了》风格截然不同,但殊途同归,都感人至深。
洛夫,原名莫洛夫,1928年生于湖南衡阳,1949年离乡去台湾,淡江大学英文系毕业。1954年与张默、痖弦共同创办《创世纪》诗刊,并任总编辑多年,对台湾现代诗的发展影响深远,作品被译成英、法、日、韩等文,并收入各种大型诗选》。洛夫早年为超现实主义诗人,表现手法近乎魔幻,曾被诗坛誉为“诗魔”。已出版诗集《灵河》《石室之死亡》《众荷喧哗》《因为风的缘故》《月光房子》等31部,散文集《一朵午荷》等6部,诗论集《诗人之镜》等5部。1999年,洛夫的诗集《魔歌》被评选为台湾文学经典之一,2001年又凭借长诗《漂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我想和你虚度时光
李元胜
我想和你虚度时光,比如低头看鱼
比如把茶杯留在桌子上,离开
浪费它们好看的阴影
我还想连落日一起浪费,比如散步
一直消磨到星光满天
我还要浪费风起的时候
坐在走廊发呆,直到你眼中的乌云
全部被吹到窗外。
我已经虚度了世界,它经过我
疲倦,又像从未被爱过
但是明天我还要这样,虚度
满目的花草,生活应该像它们一样美好
一样无意义,像被虚度的电影
那些绝望的爱和赴死
为我们带来了短暂的沉默
我想和你互相浪费
一起虚度短的沉默,长的无意义
一起消磨精致而苍老的宇宙
比如靠在栏杆上,低头看水的镜子
直到所有被虚度的事物
在我们身后,长出薄薄的翅膀
关于时光,我们从小接受的就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这些正统教育,使我们老处于紧张严肃的状态,甚至忘记了自我的存在。李元胜这首诗一问世,就受到山呼海啸般的欢迎,他颠覆了传统的观念和思维,让人们绷着的神经放松了许多,感到亲切、自由、温暖、人性,好像重新找回了丢失的自我。诗人没有写那些崇高的东西,而是着眼于一些日常生活,比如低头看鱼、散步、坐在走廊发呆、看电影、低头看水的镜子等。诗人说“满目的花草/生活应该像它们一样美好/一样无意义”。诗人笔下呈现的美好,是时代生活的反应。诗歌不管怎么写,诗人都不可能脱离所处的社会。试想,如果在战乱年代,谁还有心情低头看鱼。如果不是改革开放,生活也不可能如此轻松。很多人读这首诗,只读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忽略了它的社会意义。诗人说的“无意义”,我认为并非真的无意义。低头看鱼,也许是无意识的观赏,但潜意识中蕴藏着对自由的向往。散步,彰显生活的从容。坐在走廊发呆,是思想者在思索。看电影,是文化。低头看水的镜子,是反观自身。这首诗美就美在“虚度”和“浪费”这两个关键词,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虚度并不虚,更不颓废,而是实实在在的,也不是浪费,而是有意义的。这种低调而温情的表达,贴近普通人的生活,最具人间烟火味,最容易引起大众心灵的共鸣。从诗歌的题目中的“想”可以看出,诗中所写是诗人的人生理想,他渴望这种悠然自得的生存状态和人生境界,这也是中国文人的精神归宿,陶渊明、竹林七贤等古圣贤就是这样,现代文人虽然与过去的隐士不同,但他们的精神气质,和对人生的洞悟是一脉相承、心心相印的。
这首诗中的“我”和“你”的关系,理解为恋人、朋友都未尝不可,彼此之间形影不离,有共同的志趣,如知音一般。是什么都不重要,只是诗人选取的一个叙述视角。这首诗说是叙事诗也可,说是抒情诗也可,叙事简约,凝练,形象,深情,抒情深沉、内敛、含蓄、委婉,让我们领略到叙事和抒情各自的魅力,是一首叙事与抒情完美结合的经典之作。
李元胜,诗人、作家、生态摄影师、博物旅行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重庆文学院专业作家,重庆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诗歌委员会委员。已出版《李元胜诗选》和长篇小说《城市玩笑》,曾获鲁迅文学奖、诗刊年度诗人奖、人民文学奖、十月文学奖、陈子昂年度诗人奖。现居重庆。
亲人
雷平阳
我只爱我寄宿的云南,因为其它省
我都不爱;我只爱云南的昭通市
因为其它市我都不爱;我只爱昭通市的土城乡
因为其它乡我都不爱……
我的爱狭隘、偏执,像针尖上的蜂蜜
我会只爱我的亲人--这逐渐缩小的过程
耗尽了我的青春和悲悯
雷平阳诗歌的地域性很强。这首诗用“……只……都……”的表达方式确实有点“狭隘、偏执”,而且后一句与前一句构成矛盾,正是这种矛盾产生了意想不到的陡峭,增加了情感的厚度,形成了震撼人心的冲击力。诗中只写缩小这一过程,其实我们不难想到,诗人的经历是从亲人到土城乡、昭通市、云南省逐步扩大的过程,这两个过程一明一暗,是两个方向截然不同的过程,前一个过程是回归的过程,由远到近的过程,后一个过程是奋进的过程,由近到远的过程。尽管后一过程在逐渐改变诗人的人生,但诗人看重的是前一过程,这是人生洞悟之后的情感变化和认同。为什么在缩小的过程中,诗人言说“耗尽了我的青春和悲悯”,值得深味,这是本诗的诗眼,也是最具情感爆发力的画龙点睛之笔,拓展出精神浩瀚的审美空间。
雷平阳,1966年生于云南昭通土城乡,现居昆明,供职于云南省文联、一级作家。著有《我的云南血统》《雷平阳诗选》《云南记》《基诺山》《乌蒙山记》《天上的日子》《悬崖上的沉默》《击壤歌》《袈裟与旧纸:雷平阳诗手稿》《送流水》等诗歌散文集。曾获《诗刊》华文青年诗人奖、人民文学诗歌奖、十月诗歌奖、华语文学大奖诗歌奖、鲁迅文学奖等奖项。
傍晚
李少君
傍晚,吃饭了
我出去喊仍在林子里散步的老父亲
夜色正一点一点地渗透
黑暗如墨汁在宣纸上蔓延
我每喊一声,夜色就被推开推远一点点
喊声一停,夜色又聚集围拢了过来
我喊父亲的声音
在林子里久久回响
又在风中如波纹般荡漾开来
父亲的答应声
使夜色似乎明亮了一下
在当代诗人中,李少君的诗不难懂,不属于腾云驾雾的那类,现实感极强,总是充满时代气息和人间烟火味。他的语言接近于口语,但不同于那些泛滥的毫无思想内涵的口水,总是弥漫着文人的书香气息,给人端庄典雅的美感。他的诗单拿出一句,也许并不出色,但组合在一个结构内就不同凡响,语言的张力明显增强。《傍晚》在写父亲的诗中是独一无二的,与中外任何一首诗歌不存在同质化问题,体现出诗人的艺术个性和风格。这首诗并不复杂,但把亲情写到了极致。诗人喊在林子里散步的父亲吃饭,重点写了喊与不喊两种效果,并形成对比。喊时声音只是把夜色推开一点点,但感觉父亲会沿着自己的声音从夜色中走出来,这画面何其温馨。不喊夜色又聚拢在一起,马上陷入沉闷和寂寥,父亲好像会被夜色埋了一样。但喊出的声音不会消失,一直在林子中久久回响,“又在风中如波纹般荡漾开来”,最终会抵达父亲的耳边。“父亲的答应声/使夜色似乎明亮了一下”,这是全诗的画龙点睛之笔,“明亮”是一种幻觉,凸出父亲对我的重要性,使情感升温,使思想升华,照亮了人间亲情。有一种理论认为,初学者喜欢用花里胡哨的形容词,年轻气盛时喜欢用具有冲击力的动词,成熟的诗人喜欢用安静的名词,我认为在一首诗只用一种性质的词终究有些单调,当然也不否定用一种性质的词也能写出优秀的诗篇,但多种性质的词恰当地搭配,效果肯定会更好,李少君的《傍晚》就是这样的,诗中动词多于名词和形容词,但动词的力度不是猛烈的,往往还是以动衬静,诗中呈现的画面总体上是安静和谐的,但情感却是浓郁激昂的,已经由外在的语言直达心灵的真实,并委婉地抒写出人性的美好。
李少君,1967年生,湖南湘乡人,198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新闻系,主要著作有《自然集》、《草根集》、《海天集》、《应该对春天有所表示》等,被誉为“自然诗人”。曾任《天涯》杂志主编,海南省作协副主席,海南省文联副主席,现为中国作家协会《诗刊》社主编,一级作家。
秩序的顶点
陈先发
在狱中我愉快地练习倒立。
我倒立,群山随之倒立
铁栅间狱卒的脸晃动
远处的猛虎
也不得不倒立。整整一个秋季
我看着它深深的喉咙
秩序有顶点吗?我们一般习惯于世俗认可的秩序,一旦打破传统的秩序,就感觉达到了顶点。陈先发这首诗抹去了背景和原因,我们可能联想到为了民族独立和解放、自由和正义而身陷囹圄的仁人志士,但具有精神上的普适意义。“我”在狱中,没有哀声叹息,也没有激烈的抗争,只“愉快地练习倒立”。从“愉快”看出一个人的胸襟,“倒立”也是立,没有倒下,在逆境中依然没有屈服,展示出傲然的风骨和挺立的英雄姿态。“我倒立,群山随之倒立”,有一呼百应的气势,形成历史不可阻挡的潮流。“铁栅间狱卒的脸晃动”,又回到现实的处境。“远处的猛虎/也不得不倒立”。这猛虎被迫倒立,无法飞奔。“整整一个秋季/我看着它深深的喉咙”,整整一个秋季张开嘴,发不出声音,这是猛虎的悲哀。“我”不正像远处那只猛虎吗?愉快只是精神强大的表现,并不能削弱环境的严峻和所受的限制,从“顶点”能感觉到诗人的愤怒和改变不合理秩序的愿望。
陈先发(1967年10月---),安徽桐城人。198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著有诗集《春天的死亡之书》、《前世》,长篇小说《拉魂腔》等,作品被译成多种文字传播。曾组建“若缺诗社”。曾获奖项、被媒体和文学研究机构授予的荣誉有“十月诗歌奖”、“十月文学奖”、“1986年――2006年中国十大新锐诗人”、“2008年中国年度诗人”、“1998年至2008年中国十大影响力诗人”等数十种。
父亲与草
汤养宗
我父亲说草是除不完的。他在地里锄了一辈子草
他死后,草又在他的坟头长了出来。
写草的诗很多,但没有谁能写出汤养宗的味道来。这首诗看似很简单,只写了父亲与草的关系,但写出了一种无奈的命运。情感既不放纵,又不冷漠,容易唤醒读者的某些人生体验。第一句,“我父亲说草是除不完的”。事实确实也是这样的,父亲在地里锄了一辈子草,草还是没有除尽,草好像故意与父亲作对,草的顽固可见一斑。第二句,“他在地里锄了一辈子草”。父亲作为农民这一辈子好像主要就干了锄草这一件事,但这一件事也没有干彻底,这不能不说是父亲终生的遗憾。“锄”与“除”含义不同,第一个锄是锄地,是父亲在田里劳作。第二个除是为禾苗茁壮成长要把杂草除尽。第三句,“他死后,草又在他的坟头长了出来”。按理说,父亲与草的纠葛应该是了断的时候了,但戏剧性的结果是草又在父亲的坟头长了出来,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宿命。草是父亲的克星,从出生到死后都没有摆脱草的纠缠。草是父亲的心病,父亲一辈子的理想就是治这个病,但生命结束后也没有治好,人生确实有点悲凉。汤养宗不是为写草而写草,是借草写父亲和命运抗争的一生,象征意义明显,不像有些诗拒读者千里之外,深奥得只有诗人自己心理清楚,读者只能望而生畏,被读者冷落是必然的。这首诗虽短,但思想容量大,艺术概括力强,属于有温情的智性和神性写作,无疑是新诗中的经典。
汤养宗,1959年生,籍贯福建霞浦。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福建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出版诗集《去人间》 《制秤者说》《一个人大摆宴席·汤养宗集1984--2015》等七种。先后获福建省政府百花文艺奖、人民文学奖、中国年度最佳诗歌奖、诗刊年度诗歌奖、储吉旺文学奖、滇池文学奖、扬子江诗学奖、鲁迅文学奖等奖项。作品入选众多文集和核心年代选本,部分诗作被翻译成外文在国外发表,写有部分诗学随笔。1992年参加《诗刊》第10届青春诗会。现居霞浦。
在孤独的大城市里看月亮
刘川
月亮上也没有
我的亲戚朋友
我为什么
一遍遍看它
月亮上也没有
你的家人眷属
你为什么
也一遍遍看它
一次,我和一个仇家
打过了架
我看月亮时
发现他
也在看月亮
我心里的仇恨
一下子就全没了
刘川的诗用纯口语写成,但没有很多口语诗的浅薄和琐碎。《在孤独的大城市里看月亮》,就写了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却写得一点也不简单。尽管月亮上没有亲戚朋友和家人眷属,诗人反问你和我“为什么/一遍遍看它”,看得好像没道理,正是这没有道理的看,才反衬出人类的孤独,企图通过赏月化解孤独。第三节是这首诗最精彩的,和仇人打过架后,发现都在看月亮。发现和仇人有共同的孤独,或共同的审美。第四节水到渠成,仇恨“一下子就全没了”。这个结尾不是故意弄出来的,不属于光明的尾巴。有疙瘩需要解,刘川自然就解开了,用内在的东西轻松地解开了,这是他的高明之处,也是本诗的高明之处。(王立世)
刘川,1975年生,辽宁阜新人。出版诗集《拯救火车》《大街上》《打狗棒》《刘川诗选》《西天的云彩》等。有作品译成英文日文。曾获得首届徐志摩诗歌奖、青年诗人奖、人民文学奖。编著有《当代诗词三百首赏评》《近代以来五绝全读》等。现居沈阳,《诗潮》杂志主编。
我的乡愁和你们不同
毛子
在宜昌,并不快乐
我与周围的生活格格不入
为什么一直在后退
为什么我快把没到过的地方当成了祖国
它们是布拉格、伊斯坦布尔和维尔诺……
其实,那么多的城市是一座城市,那么多的人
也是一个人
昨天,我打开台灯,帕慕克说:
——我领会那个保险小职员内心的羞怯
而米沃什摊开手:我真的不知道波兰
但熟悉漆黑中的那一条条巷道
真的很古老啊,那些我没到过的城市
像他们的晚年赶上了我
现在,我是一个没有国家的人
我的乡愁也抵触着
那块小小的宜都
毛子的乡愁确实与其他诗人不一样。他的乡从宜昌到祖国到域外,在不断地放大,由狭义变为广义。他的愁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乡愁,而是与环境格格不入,与生态密切相关。他不快乐,但又不是他一个人的事,他在为人类命运的走向担忧,这是诗人的终极关怀,可想诗人心灵承载的痛苦有多大。理解了这些,我们就会向诗人的真情担当致敬。
毛子,湖北宜都人,出生上世纪六十年代。作品散见《诗刊》《汉诗》《人民文学》《诗探索》《扬子江诗刊》等刊物,并入选多种年度选本。曾获得2013扬子江年度诗人奖、第七届闻一多诗歌奖、首届中国屈原诗歌奖等奖项。出版诗集《时间的难处》《我的乡愁和你们不同》。现寄居宜昌,供职三峡文学杂志社。
含羞草
马晋乾
叶似羽毛映着翠绿
花如杨梅擎着淡红
你有出众的身姿
更有知羞的心灵——
一旦有谁触动你的美丽
便会折合小叶,垂下叶柄……
难怪人们喜欢与你相伴
因为,一切美都是从知羞启程。
这首诗突破了就花写花的传统写作思维,由静态向动态转变,由外在向内在掘进,在写法上具有脱胎换骨的新生感觉。第一节把叶比作羽毛,有了动态感,产生了飞翔的精气神。第二节克服了浅表的刻画,在对比中由外在美自然地过度到内在美。第三节,外在美和内在美融合于一起,形神皆备,花有了美的灵魂。第四节揭示了“一切美都是从知羞启程”的深刻哲理。正如哲学家海德格尔所言:“只有诗人才能愉快地感受一件事物的美,感受到隐藏在事物内部的美的神秘规律。除他以外,谁也不能给我们传达美的魅力”。这首诗抓住了含羞草的特征,层层递进,达到了内容与形式、情感与思想的有机统一,写得质朴自然、清新优美,无愧为当代中国最美的抒情诗之一。
马晋乾,笔名左思乙、马达,1941年12月出生,山西交城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曾任《晋阳文艺》诗歌编辑,山西人民出版社《诗书画》报编辑,《太行山》副主编,编审。山西省作家协会理事。山西省诗人协会副主席,中国散文诗学会山西分会副长长,山西中国新诗研究所常务副所长。1962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诗集《边塞星月》(合作)、《小叶集》、《百花吟》、《喇叭集》、《马晋乾诗歌精选集》,散文诗集《沉思集》,诗论集《一得诗话》和寓言诗集《喜鹊救鱼》,主编《黄土诗丛》、《中国百花诗丛》、《中国百花诗文库》、《大学生课余文库》等多套丛书。获山西省首届赵树理文学奖,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首届金骆驼奖优秀创作成果奖,《诗刊》新田园诗奖等多种奖项。
玫瑰
高准
且悄悄放下
一束玫瑰
且悄悄离开
你的窗前
你不必知道
它何时摘下
也无须探询
我为何奉上
你微明的小窗
我久已凝望
在冷雾里终夜
望一点火光
企望着,企望着
你擎着静定的火种
来到这雾茫茫里
照暖我久盼的双瞳
也许,你真也愿意
轻启你迷蒙的小窗
来握我冰凉的双手
只要我将它轻叩
但我想,啊,我想
还是不要敲叩
风雪里的长夜
本该我独自承受
只是那一束玫瑰
我希望它不会
太寂寞的寂寞的寂寞的
悄悄儿在风雪里凋萎
啊,我愿曾天天浇灌
以我鲜红鲜红的血液!
那么,且请你请你
当风雪已把我埋葬
就把它从窗外拣起
即使只摘一瓣夹在书里
在台湾,与现代派没瓜葛的,在诗坛很难站得住脚,高准却是例外,可见他的定力。他在《永恒的向日葵》中写到:“我向来不喜欢为写诗而写诗——不喜欢随意拈一个题目就来专作纯意象的雕琢。我总认为诗必须以咏怀或抒情为归,情景交融的写景诗当然也可以,此外,就均非诗之所宜了”。有十年时间他几乎只写爱情诗。用玫瑰写爱情很难出新,高准却写得与任何诗人都不一样,有传统抒情诗的旋律与韵味,又有现代派的独特与深邃。虽不是现代派,在现代派占据台湾诗坛高地的文化环境下,不受现代派影响也是不可能的。高准就是有现代派味道的传统抒情诗人。他的玫瑰是用鲜血浇灌成的,弥漫着生命的气息,遗憾的是最终没有送到心爱的人手中,像单相思,又不完全是。诗中的“你”就是诗人所爱的人,她微明的窗是诗人的希望所在。“也许,你真也愿意/轻启你迷蒙的小窗/来握我冰凉的双手/只要我将它轻叩/但我想,啊,我想/还是不要敲叩”。从“也许”推断诗人与“你”彼此了解,倾心相爱。“只要”是没有条件的唯一条件,但最后“还是”没有敲叩,这不是懦弱,而是“风雪里的长夜/本该我独自承受”。有难言之隐,怕连累了所爱的人。真正的爱就是为对方着想。心理微妙复杂,用得是春秋笔法,折射出社会环境的可怕。台湾诗人写爱情诗习惯于用“你”指代对方,虽然都是写给具体的人,但不指名道姓。诗人怕给心爱的人带来麻烦,又怕放在窗前的玫瑰寂寞地凋萎。“那么,且请你请你/当风雪已把我埋葬/就把它从窗外拣起/即使只摘一瓣夹在书里”。这哪是玫瑰,是诗人的心血,最后变成了遗书,对方能否看到?留下了苍凉的想象。谁说高准不善此道,他的带血的玫瑰永远开放在爱情的百花丛中为诗坛瞩目。
高准(1938——),1938年出生于江苏金山(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1961年毕业于台湾政治大学政治系,文化学院硕士。历赴美国堪萨斯大学及哥伦比亚大学研究,后去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进修,悉尼大学东方学系博士班结业。曾获选为英国剑桥大学副院士,曾任悉尼大学副教授、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研究员、美国爱荷华大学国际荣誉作家,曾任台湾政治大学特约研究员、中国文化大学教授。 从1972年开始,就一直对台湾的现代诗提出系列论评,并于1977年创办台湾影响深远的《诗潮》诗刊, 任《诗潮》诗刊总编辑。作品有《丁香结》、《葵心集》、《高准诗抄》、《高准诗集全编》,曾获中国青年写作协会新诗奖,中国新诗学会诗奖。为台湾少有的集诗、书、画、译、评、编为一体的杰出学者型诗人、诗评家、文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