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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的诗意,诗意的诸暨
——读浙江文学院青年作家班诸暨诗人的诗


  导读: 诸暨的诗歌土壤,是先贤用智慧和汗水翻新的。所以,只要播下一粒诗意的种子,稍加耕耘、松土,就会收获沉甸甸的果实。这些果实,可以是香榧、早稻,也可以是春笋、柑橘。
         诸暨自古人杰地灵,书香浓郁。这里既是古代四大美女之一西施的故乡,又是著名画家王冕的故土。元末明初更是出了著名诗人、文学家、书画家和戏曲家杨维桢,他的《题春江渔父图》:“一片青云白鹭前,桃花水泛住家船。呼儿去换城中酒,新得槎头缩项鳊”,写得机智而富有禅意,读来令人回味无穷。近代诗人蒋智由,紫东乡浒山村人。早年留学日本,参加过光复会等革命团体。他与黄遵宪、夏曾佑被梁启超并列称为“近代诗界三杰”,有《居东集》、《蒋观云先生遗诗》等留世。
        诸暨的诗歌土壤,是先贤用智慧和汗水翻新的。所以,只要播下一粒诗意的种子,稍加耕耘、松土,就会收获沉甸甸的果实。这些果实,可以是香榧、早稻,也可以是春笋、柑橘。
 
风舞的诗
 
         风舞的诗歌中有着丰沛的激情。激情和才华是诗人诗歌写作的生命,缺一不可。读风舞的诗,很容易在他诗行的字里行间寻觅到一种洒脱的、浪漫的、直率的抒情气息。他的诗歌,宛如骑士奔跑在草原仰天的怒吼,亦如一个多情的人面对尘世的繁华,独自徘徊在某处,低吟动人的谣曲。
        比如《爱的蔷薇刺》:“疼痛安在红豆里/那抹深红在暗夜里微凉/浅笑安然  不想言语//围墙斑驳  岁月苍远/日子绕开我们的心情/好像开在路边的蔷薇/怀念渐行渐远的安静和美好//你到底爱不爱我/只有受伤才能咀嚼阵痛/我要在梦里编织美好/或者以一场暗暗的哭泣/让爱情的故事跌宕起伏//蔷薇  其实我并不认识蔷薇/只是感觉这个名字的素雅/就像古代画中的女子/那粉红的花朵一定是微笑的/那嫩绿的枝叶是否有隐隐的浅刺/不得而知”,在这首诗中,诗人将一种矛盾的情感通过感性和诗性的语言表达出来,表面上写蔷薇刺,实则通过这一“诗眼”,将诗人对生命的、爱情的、哲学的思考渗透其中。在诗歌的空间里,我们看见了风舞诗歌的抒情品质,那就是激昂的感情、华丽的色彩、丰富的感觉,构成了一首诗岩浆般涌动的隐忍与震撼。
        诗人、诗评家陈超在《诗艺清话》一文中说:“单就情感经验的提供而言,好的诗歌,或启人心智,或给人安慰,或让人活得更自觉;或抚慰你,使你觉得生命的困境是难以逾越的,我们不必再自我折磨。但所有这些指标背后,还有一个总指标,就是作者必得是一个有性情的、有语言才能的、有趣的人。无论表达什么,诗,首先要吸引人看下去,得有活力和趣味。无趣的诗,读几行就会厌倦,用不着读完。”
         风舞的诗,给了我新鲜的阅读体验。在他激情的诗作里,我读到了他对生活和生命的热爱。比如“那艘艰苦的老船已不受人控制/顺流而下迅捷不可阻挡/碎裂之声超过了江水咆哮/船的骨骼咯咯作响/刺透雨季、灾难、世事、穷富/表述的情形不是一个江南秀才能够描摹/只有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英雄方能体察”(《河床底下的老船》),风舞对诗歌语言的良好感觉,以及他对情感的驾驭和控制,是令人钦佩的。
         在微信公众号以及花样发给我的风舞的部分诗作,一首一首读下来,风舞的诗让我感受到,他的创作力之旺盛,犹如山涧奔腾的泉水。但是,我还是要说,汉诗的魅力在于节制、舒缓和意境的留白。好的诗歌,它呈现的形式是简约的,是澄澈的,但是读后,给人的回味是长久地。风舞的诗歌需要对自我经验的重复打磨或者反思与压制,以便让诗歌剔除掉多余的水分和无谓的表达。
         看得出来,虽然风舞的诗歌写作激情而有动力,但是诗歌中没有物欲的东西,他不为钱不为名誉而写作,只是单纯地在汉语的河流里寻找他所要的字和词。这是一个诗人能成为优秀诗人的潜质,期待风舞的新作。
 
何新乐的诗
 
        何新乐的诗,还是以抒情诗为主。何新乐的抒情诗,情感真挚、写作有真情,我读他的诗,犹如站在夜空之下眺望天上的繁星。何新乐的抒情诗,在生活的画面中寻找诗意的镜头,继而去描摹、书写。像这首《皱眉的母亲》:“你皱起的眉间/一座巍峨的山/我试着翻越/却跌落在它的沉重/沉重压弯了你的梦//多少年/你低头看大地/天空低头看着你/带着怜悯/怜悯一座移动的雪山//多少年/山顶的雪积了多少年/你在积雪下/为我驻起温暖小屋//让我轻轻的/亲手抚平你眉间的山/就像抚平一张褶皱的纸/然后在纸上虔诚的写下/我爱你”,在这首诗中,诗人对母亲深沉的爱以及游子心中集聚地真挚的情感,温暖而赤诚。且比喻贴切,意象凝练,抒情的层次,分明得体。
         何新乐的诗歌很清浅,诗句中没有晦涩的字词,一首诗读完,总能给人以寻常的感动。他的诗善于捕捉那些不起眼的瞬间或者容易被别人忽略的经验。我们说一首好诗犹如一颗闪亮的星辰,悬挂在夜空,能够让那些赶路的人感受到明亮和温暖。如果在无人的夜晚,读何新乐的诗,能够读出他诗歌中令人愉悦地感怀。
        在《圈》这首诗里,何新乐写道:“世界无我之前亦是世界/世界无我之后亦会继续/我从黑夜来要往黑夜去//疏忽急逝的光/从万物中逃离/时间如牛虻驱赶躯壳/日夜不息去向永恒/永恒——那里是寂静的家//然而,诸神稳坐宫殿/早已洞悉一切//我是圈中的一段弧/弧上的一段路/我走在路上/遗忘了星辰//走吧,孩子,走吧/前路即是来路/走吧,孩子,走吧/终点即是起点”,诗人T•S•艾略特说,诗并不时放纵情绪,而是避却情绪;诗并不时表达个性,而是避却个性。不过,当然,这只是那些有个性、有情绪的人才懂得需要避却个性、避却情绪的道理。读了何新乐的诗,我想说的是,口语诗的写作并不仅仅是停留在口语式的直白,而更应该是一种全新的发现和探索。在这首《圈》里,诗人自然是想借“圈”来表达一种观点和思考。但是,正如艾略特所说,诗人的任务就是要在克制自己情绪和个性的同时,寻找到写诗的感觉。
  
骆红梅的诗
  
         骆红梅的诗歌中,有着江南女子的情怀与心境。她的诗,语言的质感和美感都很不错,画面感很强,比如《春天的心事》:“藏在一江波纹里,被调皮的鱼儿搅醒/藏在黝黑的泥土里,被早起的草儿供出/藏在翠绿的柳丝里,被多情的鸟儿婉转//春天的渡口,桃花是煽情者/眼睛是叛徒,出卖心的秘密”,还有这首《三月的晨雾》:“三月的晨雾是南国少女/朦胧的眸子/聚神凝眸间/便凝聚了三月整个的温柔//斜倚梦的窗棂/那个南方的少女数着红豆/许多个羞红脸的秘密/玫瑰色的嫣笑中/那个南方的少年/潇洒地走进/三月朦胧的晨雾//迷路了”,在诗行的抒情里,我们能敏锐地感受到诗人对于自然地细腻观察以及情感体验的真情流露。骆红梅的诗,在对语言的锤炼和诗歌的架构上,也有很多写作的新意。在《春天的心事》和《三月的晨雾》里,诗人极力去发现那些令人心动的瞬间,然后将自己的眼睛像照相机一样,把美好的瞬间定格下来。
         诗人帕斯说:“为了体验一首诗,我们必须理解它;而为了理解它,我们必须听一听、看一看、想一想——把它变成一种回声、一片阴影,把它变成无。理解是一种心智的运用。”
         走进骆红梅的诗,犹如跟着一个摄像机镜头,走进诗人的内心世界,真诚、简单、干净而本色。比如这首《小城桃汛》:“一座城市在夜的围攻下/沦陷/记忆,盘坐在红尘往事的屋檐上/草长莺飞/有些思念,只合在心底暗自品味/有些欢喜和悲伤,已不着痕迹/那些弥散在岁月里的微笑和私语/被惹事的风,来来去去的盘点//一朵桃花的胭脂色,在这个季节疯长/正合了浮想联翩/何妨把暗香涟漪得更远,经年不忘的/时间在桃汛里暂时搁浅/就像这夜的转身,又被我看见”,诗人借助桃花的绽放,将诸暨城里的人文和风景,写得细腻而独到。诗人的情思有着桃花般地清亮和简洁。我在想,骆红梅的诗歌写作,如果能更加深入地走进生活,也许能写出更多好诗来。当一个诗人的诗歌语言有了天然的成色,她所要做的,就是让诗歌的文本在思想上呈现出立体地形态。
 
 施方的诗
 
         施方的诗,在古意中寻求抒情的方式,有着独特的写作风格。比如《琥珀》:“多想再舞成一支赞歌,怀抱王深情的注视/四目相接的甜柔处处滋长春光/此刻奴宁愿独守住一个寒冬,游离在王/遥不可及的远方,冰封如蜜的宠溺/泪目里王的龙袍,尊贵如昔/而王心爱的人儿,残败成昨日别在鬓边的木棉/褪了鲜活和希望,枯槁势不可挡/怎容王窥见衰败的颜色,余生/只想成为一只最美的琥珀,停留在/绝世独立的倾国倾城里/一柄玉簪楚楚而泣,枕于温软絮语之上/一抹倾城色,不凋零/若来世,奴仍为王舞成翩旋惊鸿/此生了,姗姗入梦还”,借琥珀来言志达情,诗句简约、直接,古意中有着对现代生活的反思与思考。
         他的其他诗作,像《倾城之恋》《别》等,抒情方式开阔、大气,浅吟低唱中有着对现实生活的感怀与思索。施方的诗,在化用古典诗词的基础上,在古典的诗歌中汲取营养,他用词独特,善于将那些富有美感的字词融入到自己的诗歌中,从而给读者带来全新的阅读体验。
        在大部分诗人钻进西方的诗意花园而迷醉之时,施方的写作带有某种有益的思考。中国是诗歌的国度,自《诗经》始,至唐诗宋词,诗歌的写作,在我们国家一直有着非常良好的传统。如何很好地继承和汲取古诗词中的营养,并且得以很好地传承,我觉得这是非常值得深思和反省的。施方的诗歌中,意境悠远,且写作的视角有着诗人悲悯的情怀,不高蹈且带有人间的烟火气,像这首《雪日巡江遇浣衣妇有感》:“一条被子似的羽绒服/围巾,帽子,一把伞/只露出一对眼睛/迷茫地审视亲情友情和爱情/我还是觉得冷,从里到外//江畔飞雪随着冷风/她弓起身子,薄薄的玄色毛衣/把用力搓洗棉袄的后背/拉成一张岁月的犁//听到我的脚步声,她抬起头/混浊的眼睛里折射我谨慎的目光/她拿衣袖抹了一下鼻子/那里蒸腾的热气开出了火车/她朝我笑,皱纹里荡漾出无邪//她的快乐显而易见/或许在为老公洗净的棉衣里/或许在明日清晨降了价的蔬菜里/或许在年底终于要结清的工钱里/或许在早买好的去往家乡的车票里/简单的快乐,浣水般流动/生出暗香//我收了伞让雪落在身上/腊梅的幽冽冷香,南天竹的红/张开幸福的笑脸/雪花突然开出了阳光”,诗人笔下的浣衣妇,勤劳、善良,在日常生活中,有着一个劳动妇女所特有的隐忍与快乐。诗人的写作,仔细而善于观察,在“把用力搓洗棉袄的后背/拉成一张岁月的犁”这样的诗句写作中,我们看到了诗人对于劳动人民的歌颂与赞美。
 
司徒无名的诗

         司徒无名是90后,他的诗歌和他的年龄一样,令人欣喜和期待。司徒无名的诗,在抒情的诗意中,动用了隐喻、象征等手法,他的诗歌,有很强的精神承载能力和艺术形式上的拓宽空间。
         比如《不说》:“白鹭飞回了昔日的巢穴/行人踩着土狗的脊背/落满灰尘/他说他不食人间烟火/它说它喜怒哀乐不形于色/不要说脸上的皱纹/平复不了岁月的刻痕/我就连最后的渴望/都难以下咽//白鹭咬破了青蛙的肚子/土狗吃掉了白鹭的肠子/现在不吃/等养肥了/我们就吃土狗的腿子”,这首《不说》,有很强的寓言性质,尤其是结尾“现在不吃/等养肥了/我们就吃土狗的腿子”,这三句,暴露了人性的罪恶与复杂。另一首《心中》这样写道:“成长是不可逆的,需要冒险和奇遇/在尸骨散落的道路上/我们都小心翼翼地走着/有时又是遍体鳞伤/我端过菜的这双手/摸过猪肉也摸过你/你说你喜爱的生活/不过是静态的湖面,安静到令人发指//而我害怕我的菩萨/在月食之日/不会保佑我的爱人//心中藏着这句说不出口的话——/如果有来生/愿做你的驸马”,读司徒无名的诗,很容易会被他诗歌中突兀地转折,个性化地表达所震撼。他的诗歌文本中,有着男性地阳刚,透过诗句是一个诗人对社会乱象和人性复杂地愤怒与指摘。
        读了司徒无名的诗,我想说的是,“愤怒出诗人”固然存在,但是,诗歌最终要表达地是一个诗人的悲天悯人的情感和对人类思考地终极情怀。在对艺术的探索和追求上,诗人在对自己诗歌风格地形成与打磨,是需要破釜沉舟的勇气,以及深刻地诗艺变革。
        司徒无名的诗歌中,有很多西方诗学里的探索,诗人韩作荣说:“(诗歌)表现是一种享受和体验,是从内向外,而再现是从外到内。肉体的感受是诗歌的意义。如果读一首诗没有脚趾都受到震撼的感觉,就不是一首好诗。现在的诗往往缺乏鲜活与灵动的东西,对人的冲击力很小。假如诗都写得温文尔雅,只会叫人越来越不感兴趣。现在还有所谓下半身写作,这不符合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实在是一条歪路,它写的情事和性事往往沦入一种庸俗肮脏。审美体验是心灵美学的一个范畴,有利于艺术的创造者。”以此共勉。
 
王利锋的诗

        王利锋的诗歌写得精致而唯美。在《小城气息》中他写道:“恋上一座城/并不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只不过是怀念城里/一段无疾而终的青梅往事//恋上一座城/并不因为城里纵横四海的高架立交/只不过是守望一座/熟悉老台门前的梧桐花开//小城的气息 穿梭在我的每一处感官里/清晨是追忆街角热气沁鼻的豆浆醇香/午后是聆听老车站前买西瓜的流动吆喝/暮晚是眷恋爷爷一手叼着烟斗/一手牵着自己的小手/徜徉在长满苔藓的青石板路/从青丝走向白发/从朝花夕拾走向地老天荒……/小城的气息/已成为我疼惜自己最坚实的理由”,王利锋的抒情诗直白而朴素,这首《小城气息》将小城里的风物写得细致而传神,他的另一首《外婆》是这样写得:“二零一七年三月 油菜花开满了春天/你坐在阳光洒满的藤椅里/指着我怀里的儿子/喃喃唤出我的乳名/一旁的舅舅说你老的快没有记忆了/就像一张旧报纸/褪尽了文字/我说这张旧报纸/够我们读一辈子//二零一七年 四月二十一日/蔷薇爬满了初夏的篱笆/你躺在黄昏的余晖里/长长吐出最后一口气/安静的天花板下/昏黄的灯晕渐次弥漫/像一支含泪的蜡烛/将最后的光/把老宅再次照得亮堂”,这首诗写得深情而低沉,读来令人为之动容。
         王利锋的其它诗作,大都是对生活侧面或者经验的再现和描摹,有的诗歌则是对生活瞬间的记录与抒情。他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与审视,清醒与自觉。他的写作,注重那些生动地细节,并且很好地利用了写作的素材,加以提炼与运用。王利锋的诗歌写作,或者在低处吟唱,或者站在高处思索,他的诗歌迎面扑来浓浓的烟火气息。
        王利锋的诗歌节奏把握的也很好,诗人韩作荣在《谈诗歌技巧》一文中同样写道:“节奏是诗的生命。节奏对诗歌来说特别重要,就象大海有潮汐,一年有四季,人有一定的脉搏一样。当然节奏不应是种空洞的声音,内容也是很重要的。一些中外的大诗人,我在看一些书时都有这样的体验,他们在写一首诗的时候,总是先有一种叮叮当当的节奏,他把这个节奏捕捉住了之后,才写出好诗来。诗人在写诗时是先在  寻找第一行诗,因为第一行就大体把节奏和调子定下来了,所以第一行就决定了后一行,象一首乐曲一样。所以对于很多诗人来说,把握节奏就显得特别重要。”
        论述至此,我想对王利锋说的是,诗歌写作的含蓄与简约可以给他的诗歌带来更好地出路。泛泛地抒情,是一种写作地盲区,唯有将汉语诗歌的写作引向克制、灵动,通过不间断地吸收与沉淀,将诗歌写作导向浪漫、高远、沉郁与宽阔,诗歌的美,才能显示出强大的力量。
  
肖今的诗
 
         肖今自二零零三年在网络上写诗至今,诗龄有十余年。诗人的圈子里,流行一个说法,任何一个诗人,如果没有十年以上的沉淀与写作,都不能很好地形成自己的诗歌风格与基调。十年是一个轮回,也是时间给诗人盖得一个写作通行证。
         肖今的诗歌有很好地辨识度,她的诗风简约、凝练、深情而朴实,诗歌是肖今内心的秘密,是她内心对于外部世界地一种回应与回归。她的诗歌文本,跳跃着希望和美好,你可以说她是小资情调地再现,也可以说她是一个女性诗人孤独地低吟,但是她的诗歌中所呈现的力量与表达,是令人为之侧目和动容的。
        她的诗歌是对她青春轨迹的一种延续,是对她美好心灵的一种诠释,同时,也是对她热爱生命的一种注解。她的诗歌表达,感性地抒情和理性地思辨,都是立体的,且,轻盈、滚烫,宛如一簇灼人的火苗。
        比如《歇斯底里的愉悦》:“艳丽的火花/没有手抓得住它/如歇斯底里的愉悦/在心底乱蹿/却没有一个词能捉到它//这样地不可分享/只有欢乐的神经在体内相互交流/一部分到达面部/为一个时段的表情/舒展的样子/是天上的白云//歇斯底里的愉悦/是傍晚烟囱里袅袅升起的炊烟/没看几眼/便消散在空气里/不能摘下的那缕缕青色/是夜梦咀嚼不已的回味//剩下一秒创造诗歌/在归途拾零而起/飘过的情节/虽然言不达意/记下只为一瞬返回永恒”,在细腻地语言呈现出独特的感受中,我们能够体会到诗歌里所张扬的那种孤独、寂寥和对自我拯救时地一种反思与总结。肖今诗歌中的语言所呈现出地色彩之丰富,情感之真挚以及思考之细微,是令人震撼的。比如这首《谷雨》:“用一场雨告别花枝招展的盛宴/用一杯茶代替昨日多梦的醉意/此时手中撒落的种籽/是未来天下的粮仓//你生,恰逢其时/如谷粒在雨中与泥土相逢/从繁华的春走向繁荣的夏/一路摇曳一路歌唱//万物如你般鲜活有力/你在万物之中跳跃,游走/像雨,要来就来,说走就走/像茶,让酒更浓,更入美梦//没有人躲得过季节的到来/没有季节会因谁的缺席而取消/一场场雨的召唤,一杯杯茶的舒展/谁还会装睡?谁还会紧紧包裹?”,她在用语言创造一个美的世界,将读者引领其中,在花园般女性的天空里,有鲜花的芬芳,世俗的烦恼,也有一个诗人对自身情感的感悟与反思。
         韩作荣在《诗歌讲稿》里写过这样一段话,诗,不是任何实物。尽管是些纸上的墨痕,继而很“物质”地装订成册;诗是游移文字其间的精灵,你无法捕捉。如果说,感觉、感知和感受状态,被迫寻到神经系统和身体条件上来,使审美探究最终被想到了尽头,处于再造的幻境之中,诗,却不仅仅是活跃的身体状态,也不只是空洞的灵魂状态。诗是生命本身的脉动,是灵魂的生气,其感性与知性的复合,像血与生命一样不可分割。诗蕴含在文字之中,便是一次渴求和尺度寻觅的终结,是其间的“意义关联域”。
        所以,诗歌的写作,更多的是一种自我的救赎或者自我世界与外部世界的对接与融合。诗歌是诗人抵达另一种生活或者另一个世界的方式,是在烟火气息的生活中,所做的一种超脱与探寻。诗歌重意境也重意象,但更加注重情感的沉淀和变化。诗歌,是诗人心灵的一次次颤抖。
 
 
张晓舞的诗
 
        张晓舞的诗,有点像国画写生中闲散的水墨写意。她的诗歌,简约而像水珠般透明。比如《广场一角》:“当习惯不停重组习惯/广场/有张广告画一直勇敢着/撕裂的脸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用一条拉链//鸽子驻在空中咕咕/蚊子带着目的盘旋/苍蝇自带乐器的一场演唱/随带面具的人群    不停穿梭/夸夸其谈/窃窃私语/高谈阔论/无病呻吟/一堆不比灰尘重的言语/被广场的扫地机不停清理”,与晓舞交流过诗歌写作,她总是说她写诗是一种随性的写作,没有功利,也不会刻意为之。其实,这恰恰是写出好诗的一个条件。诗歌本身就是文学皇冠上的明珠,是一个人的才华在汉语语言里的闪光。所以,不论哪种形式的写作,只要让诗歌回归到它本来的样子,呈现出凝练、丰富、唯美等品质,都是好诗的样子。
        但诗歌的写作也是一种古老的技艺。没有大量的语言积累和写作积累,寻觅到那一两首好诗自然是件困难的是。诗歌写作本身就是沙里淘金的一件事,一个诗人,一生写了上万首诗,可能流传下来的,也只有一两首。大部分的诗作成了那一两首诗歌的背景。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是瑞典著名诗人,他被誉为“20世纪最后一位诗歌巨匠”,自1954年发表诗集《17首诗》以来,他一生共发表诗歌200余首。在2011年10月6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他以凝炼、简洁的形象,以全新视角带我们接触现实”。
         这个一生只写了200多首诗的诺贝尔文学奖诗人,说过这样一段话,诗是对事物的感受,不是再认识,而是幻想。一首诗是我让它醒着的梦。诗最重要的任务是塑造精神生活,揭示神秘。特朗斯特罗姆的诗,简短而凝炼,这与中国唐诗的“简约”和“推敲”精神相吻合。“简约”就是字句尽可能减少。“推敲”就是不能一气呵成,而是需要反复拿捏、前后呼应、多次修改,才能凝缩和提炼。
        回到张晓舞的诗歌中,张晓舞的诗,似绝句,似小令,“青檐听雨的遥远/花笺说词的故事/周的镐京/唐的长安/每种花的名字/是诗都想去的地方/大漠孤烟/敦煌飞天/丝路蜿蜒/黄河长江源头/是目光都想抵达的地方//有个人把故乡/做了首诗/     故乡/小得只剩下两个字//我也颤颤地写几个字/故乡/你在回首的五千年”(《也写故乡》),她的诗歌写得很清浅,但有不错的诗韵。而且,因为随性,她的诗歌不太注重雕琢与打磨,这就让她的诗句呈现出一种难得的自然美,心灵的自然美。
         但是诗歌写作依旧要求诗人有着自律与自我反省的意识与探索。诗人的写作还应该在古老的法则里去突破,去追求全新的变化。
         就像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歌写作,他不断求新,不断发现创作的新途径。完全是建立在诗人的自我反省与自律写作中。就像他在一次与记者谈话中说,瑞典诗人“不要成为自己的学舌者”,“那些很快形成个人风格的作家也很容易抱残守缺”。他强调,要写一些新东西,就必须放弃一些旧东西,有所失,才能有所得。诗人每一次写诗都应该创新。“求新不应该是读者的第一要求,而应该是作者的第一要求。诗人创作的过程应该是不断摆脱自己过去的过程。”希望能给张晓舞带来新的启发。
 
简介
责任编辑: 马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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